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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始祖轩辕黄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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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8 22:45: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人文始祖轩辕黄帝

  黄帝是传说中上古帝王轩辕氏的称号,相传他有25个儿子,分别得12个姓,后来的唐、虞、夏、商、周、秦都是这12姓的后代。不仅中原的汉族这样说,北方的匈奴、西边的羌族、南方的苗、戎、狄、毛等少数民族,也都自称是炎黄的子孙。所以,黄帝被视为中华民族的共同祖先。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传说时代,黄帝就是中国传说时代的一位英雄人物代表,人们在他的身上集中了古人的各种优点、诸多创造,他带领中华民族从野蛮走向文明,开启了中华民族灿烂文化的先河,是我们中华民族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源头,因而被奉为人文始祖。
  在中国的历史纪年中,中华民族五千年文明史只能从距今4000年前的夏代算起,而夏以前的“三皇五帝时代”因无地下文物考古资料,所以只能凭借传说。在这些传说中,尤以黄帝的传说最多,也最引人关注。后来经过文人、学者的记录和加工,散见于先秦的一些文献中。直到西汉司马迁写那部伟大著作——《史记》的时候,才对这些文献进行了整理,使今天的我们可以比较清楚地知道我们祖先的事迹。
  据史学家研究,在中国古史五帝传说的记载中,五帝时代可分为两大阶段,五帝前期以黄帝为代表,其主要活动地域多在北方。黄帝时代是“龙战于野”的时代,黄帝战蚩尤于涿鹿之野,在今河北省北部桑干河流域,黄帝族“迁徙往来无常处”,黄帝率兵与炎帝作战的“熊、罴、貔、貅、(豸旁加区)、虎”,一般认为是黄帝部族内以野兽为图腾的诸部落的名称,故有黄帝“号曰有熊氏”、“黄帝为有熊”(《史记•五帝本纪》)等记载。这些记载,都颇具北方游牧和狩猎民族色彩。
  然而,这些传说多年来一直缺乏考古实证。近年来,随着辽河流域红山文化考古的不断深入,考古工作者先后发现了20余件形似熊龙的玉玦,这种玉雕熊龙是红山文化玉器中最多的种类之一,也是红山文化玉器中四大主要类型(即马蹄形玉箍、勾云形玉佩、方圆形玉璧及以玉雕龙为主的动物形玉)中最具形象的一种。
  这类玉雕熊龙除在辽宁省牛河梁及附近建平县出土较多以外,在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敖汉旗和西拉木伦河以北的巴林右旗、巴林左旗以及河北省的围场县都有出土,其分布面覆盖了红山文化分布区的大部分。可见,玉雕熊龙在红山文化玉器中的地位非同寻常。
  据考古专家研究,红山文化及其所在的辽西地区,是中国东北文化区的一部分,又是东北文化区与中原文化区交汇的前沿地带。东北文化区的经济生活是以渔猎为主,熊崇拜本是渔猎民族所特有的习俗。红山文化以熊为主要崇拜对象,正反映了东北渔猎文化的地域特性。而这种熊崇拜恰好与古史记载中“黄帝为有熊”的传说相吻合。
  红山文化玉雕熊龙的确认和以熊龙为动物神主神学说的提出,为古史中有关黄帝传说的记载和考证提供了一个重要实证。神奇的玉雕熊龙,也许是解开长期以来扑朔迷离的黄帝乃至五帝传说的一把钥匙。因此,根据这些年的考古发现,人们相信黄帝可能实有其人,是原始社会末期父系氏族公社时代中原地区的一位部落联盟首领。他通过战争,使中原各部落实现了联合,并做了许多好事,因而在古人的口传历史中占有重要的位置。
  黄帝为什么叫“黄”帝呢?古书里是这样解释的:《淮南子》一书中说:“中央土也,其帝黄帝,其佐(帮助)后土(管土的神),执绳(法)而制四方”。这就是说,因为黄帝是管理四方的中央的首领,他专管土地,而土是黄色的,故名“黄帝”。还有一种说法,黄帝,古书也写作“皇帝”,它的意思是“黄天上帝”,“皇”是“帝”的形容词,形容“帝”的光辉伟大。黄帝本来是“皇天上帝”的意思。有些古书把“黄帝”这两个字径写作“皇帝”,表明了黄帝的神格。古时候的国君都不称帝,从周代开始称“王”,到了秦始皇统一中国以后,他觉得称“王”不过瘾,才开始称“皇帝”。
  据史籍记载,他姓公孙,因长于姬水,又姓姬,号有熊氏,是少典之子。公元前四千八百五十六年前,在今河南省新郑市区北关的轩辕丘有个龙图腾部落,部落首领叫少典氏。他是伏羲帝和女娲帝直系的第七十七帝,他的夫人有二:一是任姒(女登),二是附宝。她们是姐妹,都是有硚氏之女。
  有一天,附宝看见一道大电光闪耀着缠绕北斗星,把宇宙整个照得通明透亮,顿时腹中有感而怀孕。在孕育了二十五个月之后,她在青丘(轩辕之丘)生下了黄帝,因此取名轩辕。对于黄帝为什么又名轩辕氏还有另一种解释:黄帝曾发明一种车战法,打仗的时候,将士都站在战车上;停战休息时,将战车连接起来,围成一圈,指挥员在中间,只留一个空当作为出入的门,起到了保护指挥员的作用。古人把带有布幕的战车叫“轩”,把两辆战车中间的空当叫做“辕”,因为黄帝是这种车战法的发明者,所以后人便把黄帝叫做轩辕氏。
  据传他出生几十天就会说话,少年时思维敏捷,青年时敦厚能干,成年后聪明坚毅,智慧过人。传说他是黄龙体,有四张脸,先后打败了无数的敌人,最后在鼎湖乘龙登天,安坐在天廷的中央,做了中央的天帝。他手里拿着一条绳子,和他的属神后土,共同统领四方。其他四方分别是:东方太昊,属神句芒;南方炎帝,属神祝融;西方少昊,属神蓐收;北方颛顼,属神玄冥。这样随着黄帝和四方天帝的确立,一幅完整的神国组织图便绘制成功了。
  同时,还经常有百神来朝见他,他也经常派这些神替他做事。天上的雷雨归他主管,他能使天空发生14种变化,使阴气和阳气相互交感,震动为雷,激荡为电,交和为雨,发怒为风,乱而为雾,凝结为霜,分散为露,聚拢为云,升腾为虹霓……(见《太平御览》卷六引《天文录》)。由此可知,黄帝作为神话形象,奇异荒诞。他有超自然、超人的本领,这是历来神话创作者的夸张。实际上所谓黄帝四面,无非是表示他对四面八方的动态都很注意了解,方有每战必胜的可能。
  黄帝生活的时代还是部落、氏族聚居时期,阶级和国家还没有产生。黄帝部落聚居的地方,历史记载各有不同。有的说,黄帝族发祥于今陕北地方,后来沿北洛水向东南迁徒,渡过黄河,又向东北发展,终于定居在今河北涿鹿附近的山弯弯里,史书上叫做“涿鹿之野”。也有的说,他的部落居住在今河南新郑一带,名曰“轩辕之丘”。这说明当时大约还没有完全定居,部落经常迁徙,黄帝部落大体活动在今天陕西、河南、河北沿黄河一线。这时黄帝部落已逐步由游牧转为从事农业。
  后来黄帝族后裔中的一支进入今山西南部,创造了夏文化,遂称夏族。夏族进入中原建立了中国第一个王朝夏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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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8 22:47:04 | 显示全部楼层
  与黄帝同时的还有炎帝族和以蚩尤为首的九黎族,以及江淮流域以三苗等为首的苗族。炎帝族也发祥于陕北,后来沿渭水、黄河东下,到达今山东地区。炎帝姜姓,其先为神农氏,大约是最早从事农业的民族。传说炎帝牛头人身,大概以牛为图腾。九黎族活动于山东至安徽中部地区,史称“东夷”。
  大致来说,北方西部是黄帝族活动地区,中部是炎帝族活动地区,东部是东夷族活动地区,南方则是苗蛮族活动地区。
  也有人认为,公元前四千五百年,甘肃秦安大地湾一带的裔民少典氏、有硚氏等氏族,由于西部山地洪水泛滥大地湾变为大湖的原因,离开了大地湾—老官台地区,而向南迁徙到秦岭常羊山(常阳山)重新建立了观天祭祀中心,并在这一地区繁衍了炎帝氏族和黄帝氏族,创造了继大地湾文化之后的仰韶文化。
  炎帝和黄帝不是同父同母的兄弟,而是同父异母兄弟,黄帝是少典与附宝所生,炎帝是少典与任姒所生。这个龙图腾的国家,是华族伏羲帝和女娲帝的直系家族,其国为有熊国,但从秦汉以后,再没有人知道“熊”字的真正含义了。上古的“熊”字是“上今下酉”,即“上今下酉”字,为“帝王”的意思。有熊,是族中有帝王的意思,是华族伏羲帝和女娲帝的继承人,世袭龙图腾。后来孔丘写《春秋》篡改了,《帝王世系》也不传,加之秦王诅咒楚怀王熊槐为“熊相”,楚语“‘上今下酉’槐”音与“熊相”近似,秦朝建立后,秦始皇焚书坑儒,李斯统一文字为小篆,故意不造“上今下酉”字,改“上今下酉”为熊字,从此便成了动物的“熊”字了。
  当时,各部族之间战争不断,骚扰不已。黄帝用自己的聪明才智,组织和训练部落里的人们习武备战,来保卫自己。同时,他办事公道,是古代主持正义力量的代表。他周围的部落都对他又敬又怕,纷纷前来向他归降,于是结成了一个很大的部落联盟,他成了这个部落联盟的领袖。接着很快就统一了黄河流域的大片土地,在涿鹿山下建立了都城,用云来命名百官,军队称云师,设立左右太监,以监察卫国。他还制定了礼仪和典章制度,作为治理国家的准绳,并派百官到各地去处理各种事务。
  那时南方的蚩尤族生性残暴好战,他有八十一个兄弟,都是能说人话的野兽,一个个铜头铁额,用石头、铁块当饭吃,且部众勇猛剽悍,生性善战,擅长角牴。蚩尤部族在庐山脚下发现了铜矿,并把这些铜制成了剑、矛、戟、盾等兵器,武器精良坚利,因此,常常凭借自己的强大力量,进攻别的部落,烧杀抢掠,使得人们不能安定生活。他们进入华北地区后,与炎帝部族发生了正面冲突。首先夺取了炎帝族共工部落的土地,共工便决河放水以阻扼九黎。洪水危害了九黎的利益,他们起而与共工大战于今太行山东麓。共工战败,土地全被九黎占有。共工“怒而触不周之山”,致使“天柱折,地维绝”,天向西北倾斜了,从此日月星辰都向西落去;地向东南塌陷了,从此江河都向东南奔流。这当然是神话,但足可以看出战斗的激烈。牛仔联手,既可以搭配简单的T恤
  紧接着蚩尤联合巨人夸父部族和三苗一部,用武力击败了炎帝族,并进而占据了炎帝族居住的“九隅”,即“九州”,把炎帝部落赶到了黄帝控制的河北省涿鹿地区。蚩尤联合了风伯、雨师和夸父部族的人乘胜追击,气势汹汹地跟踪到了涿鹿。炎帝族为了维持生存,遂向黄帝族求援。黄帝生性爱民,不想战伐,一直想劝蚩尤休战。可是蚩尤不听劝告,屡犯边界。黄帝不得已,叹息道:“我若失去了天下,蚩尤掌管了天下,我的臣民就要受苦了。我若姑息蚩尤,那就是养虎为患了。现在他不行仁义,一味侵犯,我只有惩罚不义!”于是黄帝亲自带兵出征,在涿鹿(今河北涿鹿县东南)与蚩尤对阵,双方展开了一场恶战。涿鹿之战是我国古代传说中的一次相当激烈的战争。
  当时蚩尤族集结了所属的81个支族,在力量上占据一定的优势,所以,双方接触后,蚩尤族便倚仗人多势众、武器优良等条件,主动向黄帝族发起攻击。据说黄帝平时驯养了熊、罴、貔、貅、貙、虎六种野兽,在打仗的时候,就把这些猛兽放出来助战(有人认为,传说中的六种野兽实际上是以野兽命名的六个氏族)。
  黄帝先派大将应龙出战。应龙能飞,能从口中喷水,它一上阵,就飞上天空,居高临下地向蚩尤阵中喷水。刹那间,大水汹涌,波涛直向蚩尤部族冲去。蚩尤忙命风伯雨师上阵。风伯和雨师,一个刮起满天狂风,一个把应龙喷的水收集起来,反过来两人又施出神威,刮风下雨,把狂风暴雨向黄帝阵中打去。应龙只会喷水,不会收水,结果,黄帝大败而归。
  不久,黄帝重整军队,重振军威,再次与蚩尤对阵。黄帝一马当先,领兵冲入蚩尤阵中。但蚩尤善于变化,有呼风唤雨的神通。他请来了风伯、雨师施展法术,喷烟吐雾,布起漫天大雾,把黄帝的军队团团围住,然后左右击破,使黄帝军队遭到惨重的损失。黄帝的军队辨不清方向,看不清敌人,被围困在烟雾中,杀不出重围。在情形危急之际,黄帝的手下风后灵机一动,猛然抬头看到了天上的北斗星,斗柄转动而斗头始终不动,他便根据这个原理发明了指南车。他在车前立了一个小仙人,不管怎样转动,小仙人一只伸出的手臂总是指向南方。黄帝军队依靠这辆指南车指明方向,才冲出了重重大雾。
  这样,黄帝和蚩尤一来二去打了七十一仗,结果是黄帝胜少败多,黄帝心中非常焦虑不安。黄帝深知,如果长期交战拼杀,自己确实不是蚩尤的对手,要想尽快战胜蚩尤只能智取,不能硬拼。黄帝一时找不到击垮蚩尤的办法,干脆把军队暂时交给力牧指挥,自己带着风后等一大群谋士上泰山开会,筹划对付蚩尤的计策。夕阳西下,山中出现大雾,开了一整天会议的黄帝在松径散步,只见一位人面燕形的妇女腾云驾雾来到黄帝面前。黄帝见有神人来助,赶快叩首再拜,只听那妇人说:“我乃九天玄女,你有什么难处,请尽管说。”黄帝回道:“我替天行道,欲为民除掉残暴的蚩尤,可是九战不胜,欲求上天赐我百战百胜的良策。”于是,九天玄女就一五一十地把种种神奇奥妙的兵法传授给他将秘法战书授予黄帝。
  也有的说,这一天,黄帝苦苦思索打败蚩尤的方法,不知不觉昏然睡去,梦见九天玄女交给他一部兵书,说:“带回去把兵符熟记在心,战必克敌!”说罢,飘然而去。黄帝醒后,发现手中果真有一本《阳符经》。打开一看,只见上面画着几个象形文字“天一在前,太乙在后”。
  总之,黄帝得到九天玄女的兵法后,顿然悟解,于是设九阵,置八门,阵内布置三奇六仪,制阴阳二遁,演习变化,成为一千八百阵,名叫“天一遁甲”阵。黄帝演练熟悉,重新率兵与蚩尤在阪泉决战。
  阪泉,在今河北省涿鹿县矾山镇黄帝城,坂泉这个地方,涿鹿山东南方向的山下,地势空旷,阪泉其地有一自流泉,水自平地涌出,积聚成池,池围97.2米,直径31米,北有一出水口,潺潺流向千年形成的天然小河道,泉水为地下1700米至
  5000米的深层水,日流量约4600-4800吨。水色清澈,泉涌如泣注。冬不结冰,夏不生腐,久旱而不竭,常年水温保持在12.3-13.4℃之间。
  随后,黄帝又得到一柄以昆吾山赤铜铸造的青锋宝剑,为了振奋军威,他还要用夔的皮来蒙成一面惊心动魄的战鼓,用以鼓舞士气。他打听到东海中有一座流波山,山上住着一头怪兽,叫“夔”,它吼叫的声音就像打雷一样。流波山离东海岸有七千里远。夔的形貌似牛,体色苍灰,独腿,头上无角。它的目光如日月辉映,声音似雷霆轰鸣,每当它出入海水,必定伴随着大雨大风。
  黄帝派人把夔捉来,把它的皮剥下来做鼓面,制成了一面战鼓,声音震天响。好鼓要用好槌来配,黄帝又在雷泽中的雷神身上打主意。雷神长着人的头,龙的身子,常在雷泽里面快快活活地拍打自己的大肚子玩耍。他每拍一下肚子,便放出一个响雷。从前华胥氏在雷泽边踩着了巨大的足迹,感应而结孕,生下据说是女娲之兄的东方木德之帝伏羲,那个足迹就是雷神留下的。这下雷神遭难了,黄帝组织一支扫雷队连夜奔袭雷泽,把雷神不由分说地抓来杀了,抽出两根大腿骨当做鼓槌。
  战鼓有了,鼓槌也有了。传说这夔牛鼓一敲,能震响五百里,连敲几下,能连震三千八百里。黄帝又用牛皮做了八十面鼓,使得军威大振。玄女兵法、昆吾剑、夔皮鼓三者齐备,歼灭蚩尤也就指日可待了。
  黄帝下泰山返回军营,吩咐力牧率偏师牵制蚩尤,自己则依照玄女兵法重新训练部队,等将士们把各套阵势都演练精熟了,就部署十八路人马和近卫军,摆下十面埋伏之阵。黄帝腰佩昆吾剑站在阵中央的山坡顶端,身后,打鼓佬铁胳膊手持雷神骨槌,肃立于夔皮鼓侧。
  为了彻底打败蚩尤,黄帝特意召来女儿女魃助战。女魃是个旱神,专会收云息雨。平时住在遥远的昆仑山上。
  先前黄帝上泰山开会,力牧代掌兵权与蚩尤作战,败多赢少,竭尽全力,严防死守,尚能苦苦支撑;自率偏师以来,九战九败,部下兵卒所剩无几,正彷徨无策,黄帝信使扑天雕忽然飞至,尖尖的鸟喙插入力牧耳孔如此这般说了一番。力牧大喜,遵照密旨领残部挑战蚩尤,故意一触即溃,引着蚩尤大军向十面埋伏之阵逶迤行来。
  黄帝在山坡上,看见蚩尤的军队悉数进入包围圈,即命令擂鼓。铁胳膊奋臂猛击,雷神骨槌、夔皮鼓果然不同凡响,三通鼓罢,三苗之民面无人色;六通鼓罢,魑魅魍魉魂飞魄散;九通鼓结束,蚩尤兄弟手颤足麻,无法跳跃飞腾。黄帝的将士们在鼓声的激励下士气大振,蜂拥而上,争先杀敌;黄帝把昆吾剑使得车轮儿似飞旋,青色剑锋喷射出赤色光焰,削落蚩尤兄弟的铁额铜头,轻巧得如同切菜砍瓜;应龙展开一对金色翅膀翱翔空中,张牙舞爪,嘎嘎怪叫,在它投下的快速移动的庞大阴影里,堆满了魑魅魍魉、三苗之民破碎的尸首。
  奇异的夔皮鼓声削弱了蚩尤军队的战斗力,激烈的搏斗很快就演变成残酷的杀戮。蚩尤看见自己要败,便和他的八十一个兄弟施起神威,凶悍勇猛地杀上前来。两军杀在一起,直杀得山摇地动,日抖星坠,难解难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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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8 22:48:03 | 显示全部楼层
  黄帝见蚩尤确实不好对付,就令应龙喷水。应龙张开巨口,江河般的水流从上至下喷射而出,蚩尤没有防备,被冲了个人仰马翻。蚩尤急令风伯雨师掀起狂风暴雨向黄帝阵中打去,只见天上雷电交加,浓雾迷漫,地上洪水暴涨,波浪滔天,情况十分紧急。这时,女魃上阵了,她施起神施,刹那间从她身上放射出滚滚的热浪,她走到哪里,哪里就风停雨消,一会儿天晴了,烈日当空。风伯和雨师无计可施,慌忙败走了。
  傍晚时分,蚩尤全军覆设,孤身浴血奋战,突围南出,恰遇应龙拦截。蚩尤奋力一跃,猛地一头撞去,只听得一声响亮,那应龙跌落尘埃。跌落尘埃的应龙负了重伤,再也无力振翅高飞,回归天堂,它悄然来到南方,蛰居在山泽里。龙属水性,所居之地,云气水分自然而然汇聚而来,这就是南方多雨的缘故。许多年后,应龙复出,助禹探水脉,开江河,也成为治水功臣之一。
  再说蚩尤,蚩尤的头跟铜铸的一样硬,且能在空中飞行,在悬崖峭壁上如走平地,黄帝怎么也捉不住他。追到冀州中部时,黄帝灵感突现,命人把夔牛皮鼓使劲连擂九下,这一下,蚩尤顿时魂丧魄散,不能行走,还没来得及喘口气,黄帝麾下的五虎将、八骠骑就纷纷杀到,挠钩齐出,把他拖翻,一条铁索绑了,黄帝怕日久生变,降旨就地斩首。
  为了预防蚩尤日后成精作怪,再起兵祸,就将他的身、首分葬两处:一处在东平郡寿张县阚乡城,坟高七丈,平日常有红色云气从坟内直冲天穹,形似一匹绛红色的锦帛,当地人叫它作“蚩尤旗”。另一处在山阳郡巨野县重聚乡,坟墩大小和阚乡城的差不多。因蚩尤身、首分离,所以斩首的那个地方取名叫“解”,直到如今,解州还有口大盐池,池里的卤水是殷红的,老乡们呼之为“蚩尤血”。黄帝杀蚩尤时怕他挣脱,不敢卸去手拷脚镣,直到蚩尤死后,才摘下沾满血迹的枷铐抛掷在大荒之中的宋山上。后来枷铐长成一大片枫林,枷铐上的斑斑血迹化作了鲜红如血的枫叶。至今在枫叶上还可看到蚩尤枷栲上的斑斑血迹。
  战后,黄帝族乘胜东进,一直进抵泰山附近,在那里举行“封泰山”仪式,即在山顶祭天,在“亭亭”山祭地,然后凯旋西归。同时“命少皞清正司马鸟师”,即在东夷集团中选择一位能附众的氏族首长名叫少皞清的继续统领九夷部众,并强迫东夷集团同自己华夏集团互结为同盟。
  黄帝战胜蚩尤后,威信更高了,被中原各部落尊为共同的领袖。炎帝虽然被蚩尤打败,实力尚存。他不满黄帝成为天下共主,与黄帝争做盟主,双方又发生冲突。黄帝收服民心,整治军备,多积五谷,并教熊罴、貔、貅、驱、虎参战,与炎帝大战。三战之后,炎帝大败。牛仔联手,既可以搭配简单的T恤
  从此,黄帝族、炎帝族与九黎族的一部分相互融合,在中原黄河、长江流域定居下来,形成了华夏民族。黄帝天下共主的地位也得以最终确立,号令天下,凡是不顺从的部落,他都以天子的身分去加以讨伐。由于中原地处四方之中,故又称中华。华夏族就是中华民族的前身。因此中华民族将黄帝奉为始祖,世世代代把自己称作炎黄子孙。
  这之后还有一个插曲,据说炎帝手下有一个特别忠实的臣子刑天,是个身材高大的巨人,他一直为炎帝抱不平,就独自跑去向黄帝挑战。刑天左手握着盾牌,右手拿着板斧,气昂昂地冲到黄帝的宫殿。黄帝听说有个巨人杀进来,立即手提宝剑,出来应战。
  一场大战开始了。巨人抡着板斧,黄帝挥着宝剑,两人直杀得天昏地暗,日月无光。他们从天上打到地下,又从人间打到天庭,当他们打到炎帝的出生地常羊山时,厮杀更加激烈了。突然,黄帝趁巨人不注意,一剑砍到他的脖子上,巨人的头颅应声落地。巨人发现头没了,急忙蹲下身子在地上寻找。黄帝怕巨人安上头颅再与自己交战,就举起宝剑,用力向常羊山一劈,只听一声巨响,大山顿时分成两半,巨人的头颅随着滚了进去,大山也立即又合上了。
  巨人找不到自己的头颅,非常愤怒。他站起来,用胸口的双乳当作眼睛,用腹部的肚脐当作嘴巴,继续大声吼叫,手里还挥舞着板斧和盾牌,做不屈的厮杀,可是黄帝早已离开了。
  巨人虽然失败了,但他的英雄气概惊天地,泣鬼神,人们常用“刑天舞干戚,猛志固常在”的诗句,来赞美巨人顽强不屈的精神。
  此后,黄帝“经五十二战而天下咸服”,开创了前所未有的一统天下局面。黄帝开拓边疆,实行“靖边”,把燧人氏后裔古匈奴人赶走,使北方的威胁解除之后,便会盟于釜山(在今汲鹿县保岱乡窑子头村后,形似翻扣之釜),并立会盟石在山上。会盟石呈立体方形,高二尺边长各五尺,方内一圆,直径如边长,圆内雕凿有一个凹平的与四方形的四角相对的交叉点是一个圆窝,直径一尺,其含义是:普天之下,四域疆土,天地交叉,皆归于中。中央为黄帝之土。
  釜山会盟时,黄帝把天下诸侯的符信没收,统一制作有等级的、太极旋纹龟形四脚勾云玉佩,发给各诸侯作为信物。黄帝因此成为中华民族第一个共主。
  黄帝统一中国后,建都今河南省新郑县。他到处视察,带领部下迁徙往来,没有固定的住所,环绕着军队构营以自卫,百官都用云命名,军队叫云师,并且设置左大监、右大监,监督各地诸侯。
  黄帝又在今河南灵宝铸鼎原采首山铜,铸造九鼎于荆山下。鼎是国家权力的象征。正如一位诗人所说的:“欲问古今兴废事,请君问鼎于河洛。”黄帝宝鼎置于宝鼎坛的中宫位置,其他八鼎分别为爱鼎、寿鼎、财鼎、仕鼎、安鼎、丰鼎、智鼎、嗣鼎,按八卦之位放置。
  在传说中,黄帝是个非常聪明能干的人物,集文化英雄之大成,是智慧的化身。人们把掘井、熟食、铸鼎、衣裳、冠冕、灶具、陶器、酿酒、舟揖、车辆、柞臼、宫室、历法、算数、镜子、货币、几案、嫁娶、礼仪、兵法、弓箭、文字、图画、音乐、中医等等包括日常生活中的诸多器械、政治领域中的典章制度、风俗习惯中的婚丧嫁娶等等,都归功于黄帝或他妻子、臣下的发明。黄帝还别尊卑,定礼乐,创官制、财产、嫁娶和丧葬等制度,在制度文化方面把我们的先民带入了文明的门槛。所以黄帝被尊为“人文初祖”。
  传说他既会推算天文,制定出中国最早的历法,又会制造车、船,还精通医术,和神医岐伯一起研究出一套诊治方法。他和岐伯关于医学的对话,被后人编成我国最早的一部医书──《黄帝内经》。他还能种五谷,能驯化鸟兽和虫类,会种桑树,发明了布帛,能用石制造武器,开采了铜矿造刀……简直是位万能之神。
  古代的人受饮水限制,居者靠河流,牧者逐水草,很不方便。黄帝发明了井,人们才有可能到远离河流的地方去开发。当时的人还不会盖房子,穴居野处,构木为巢;又是黄帝教给人们“伐木构材,筑作宫宝,上栋下宇,以避风雨”。
  黄帝有四妃十嫔。正妃为西陵氏,名嫘祖。次妃为方雷氏,名女节。又次妃为彤鱼氏。最次妃名嫫母,长相丑陋,但德行高尚,深受黄帝的敬重。黄帝有二十五个儿子,其中十四人被分封得姓。这十四人共得到十二个姓,它们是:姬、酉、祁、己、滕、蒧(草花头下面咸)、任、荀、僖、佶、儇、衣。
  黄帝的正妃嫘祖出生在今四川省盐亭县金鸡镇嫘祖村金鸡青龙山。她在任西陵部落酋长和西蜀聪明首领时,就因安邦治国有方而深受人民爱戴,嫁黄帝为正妃后,嫘祖不仅温柔贤淑,而且心眼灵巧、能干,“旨定农桑,法制衣裳,兴嫁娶,尚礼仪,架宫室,奠国基”。本来,蚕只有野生的,人们还不知道蚕的用处,缧祖教人民养蚕,总结出一套喂蚕、缫丝、织帛的经验,因此人们称她为“先蚕”。从此人们既会制衣,又会作冕,还能制鞋,从上到下都装束起来,彻底改变了上古时代穿树叶兽皮的原始习惯。她生了玄器侯、昌意侯二子。昌意侯娶蜀山氏女为妻,生高阳,继承天下,这就是五帝中的“颛顼帝”。
  在黄帝周游巡视天下时,嫘祖病逝,黄帝谥嫘祖为“祖神”。根据嫘祖遗嘱,将其运回她的出生地,并命令嫫母指挥祀事,监护灵柩。嫫母不但有非凡的组织能力,黄帝还授给她“方相氏”的官位,利用她的相貌来驱邪。
  黄帝手下集中了一大批有才能的人,他们都能发挥自己的特长。比如,文字学家仓颉,造出了象形文字;音乐家伶伦分出十二音阶,配成乐曲;精通数学的隶首,制定了各种度量衡等等。
  关于仓颉造字还有一个令人嘘唏不已的故事。相传仓颉是黄帝的史官,在他发明汉字之前,人们是用结绳的办法来记事的。最初,仓颉也是这样做的,他用各种不同颜色的绳子,表示不同的牲口、食物等,用绳子打的结代表一个数目,但时间一长,那些大大小小、奇形怪状的绳结都记了些什么,连他自己也忘记了。于是,仓颉就想造出一种简单易记的符号,记下某件事情。
  这样,仓颉就在当时的洧水河南岸的一个高台上的屋子里住下来,专心致志地造起字来。可是,他苦思冥想,想了很长时间也没造出字来。有一天,仓颉正在思索的时候,突然看见天上飞来一只凤凰,嘴里叼着的一件东西掉了下来,正好掉在了仓颉面前。仓颉拾起来一看,上面有一个蹄印,可仓颉认不出这是什么野兽的蹄印,就问正巧走来的一个猎人。猎人看了看说:“这是貔貅的蹄印,它与别的野兽的蹄印不一样,别的野兽的蹄印,我一看也知道。”
  仓颉听了猎人的话很受启发。他想,既然一个脚印代表一种野兽,我为什么不能用一种符号来表示我所管的东西呢?万事万物都有自己的特征,如能抓住事物的特征,画出图像,大家都能认识,这不就是字吗?
  从此,仓颉便注意仔细观察各种事物的特征来,譬如日、月、星、云、山、河、湖、海,以及各种飞禽走兽、应用器物等。他按照这些东西的特征,画出图形,这样就造出了许多象形字来。比如“日”字,是照着太阳红圆的模样绘的;“月”字,是仿照着月牙儿的形态描的;“人”字,是端详着人的侧影画的;“爪”字,是观察着鸟兽的爪印涂的……这样日积月累,时间长了,仓颉造的字也就多了。
  仓颉把他造的这些象形字献给黄帝,黄帝非常高兴,立即召集九州酋长,让仓颉把造的字传授给他们,于是,这些象形字便开始流行起来。有了文字,就方便多了,同时,标志着人类进入了文明时代了。
  据说仓颉造字以后,惊动了天地鬼神,上帝感动得投下了大米白面,鬼神则惊吓得在夜里大声哭叫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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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8 22:48:52 | 显示全部楼层
  当然,这些发明,掺杂着许多神话传说的成份,实际上任何一项发明,都绝不会是一两个人的功劳。历史上的这些记载,只不过反映了黄帝那个时代我们祖先的聪明才智。黄帝,因为是古代学者一致承认的华夏始祖,所以人们就把一切文明制度都推源于他。
  关于黄帝之死,还流传着一个美丽的神话。据说,他并没有死,而是乘龙升天了。传说黄帝活了110岁,天宫中的玉皇大帝派了一条巨龙接轩辕黄帝升天。人们把黄帝连同巨龙团团围住,依依难舍。巨龙驮着黄帝昂首腾空。慌乱间,有人扯住黄帝一块衣襟,有人拽下一只靴子,有人拉住了黄帝佩剑。后来,把这些黄帝的遗物埋葬在桥山之巅,这就是黄帝陵的由来。这说明黄帝受到人们无比的崇敬,人们不希望他死,希望他永生。这个神话,表达了他的部族和后代们的美好愿望。
  也有的说,黄帝巡视到黄陵的桥山之颠时,突然天上一陨石从天而降,火光耀眼,宛如一条巨大的火龙从天而来,正打在黄帝队伍附近,巨型陨石呈磨盘状插入黄土之中,埋入黄土,天崩地裂,火光冲天,在场的大臣、随从、侍女和黄帝被巨大的气流冲出很远的地方,活着的只有几人,黄帝由于年事已高,就这样被巨型陨石的气流震成九段而逝!
  黄帝陵位于陕西黄陵县城北的桥山顶上。陵前的围墙正面,有一块石碑,上面刻着“桥山龙驭”四个大字,指的就是这个故事。后人把这个原称为“中部”的县,改名为黄陵县。
  黄帝陵壮丽威武,古书记载说,它坐山环水:“其山势如桥,沮水环绕之”。黄陵的周围是峰峦起伏的陕北高原,山上古柏成林,郁郁葱葱,参天耸立,象征着中华民族的古老、挺拔、苍劲。
  传说这座黄帝陵汉朝时就已存在了。司马迁的《史记》记载说:“黄帝葬于桥山。”西汉著名的皇帝汉武帝曾经来到这里祭祀。关于这事还有一段小小的插曲:汉武帝北巡朔方(今内蒙古河套一带)南归,带着十余万大军,路过桥山。当他看到黄帝陵时,突然想起了一个问题,对臣下说:“我听说黄帝并没有死,现在又出现了他的坟,这是什么缘故呢?”臣下回答说:“黄帝成仙上天去了。这个陵墓是黄帝的臣下为纪念他,葬了他的衣冠。”后来,明朝的开国皇帝朱元璋,清朝的康熙皇帝,也都亲自写过祭文,祭祀黄陵。
  抗日战争时期的1937年清明节,陕甘宁边区*政*府*也有一次盛大的祭黄陵活动。4月6
  日,党中央派林伯渠为代表,参加了这次民族扫墓盛典。毛主席和朱总司令还共同写了《祭黄帝文》,文中盛赞黄帝的功劳:“赫赫始祖,吾华肇(开始的意思)造;胄衍(后代延续)社绵(国家长存),岳峨(山高)河浩。聪明睿智,光被遐荒(远近);建此伟业,雄立东方”。祭文把黄帝作为中华民族抵御外侮、振兴祖国的精神象征。
  鲁迅也把黄帝作为伟大的民族象征。他在一首诗中说:“我以我血荐轩辕”,就是说要用自己的鲜血来保卫中华民族。近年来,每逢清明节,我国人民纷纷来到黄帝陵,以崇敬的心情,拜谒这位民族之祖。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来到大陆,差不多也都要到这里来寻根,表示后代对祖先的敬意。人们都把黄帝作为中华民族的象征。
  悠悠五千年过去了,黄帝的形象一直激励着中华民族奋发图强,为人类作出更多的贡献。
  因此,把有关黄帝的神话传说和科学考古发掘资料结合起来,我们对黄帝的了解就会更加深刻与真实了。他当然不是神,而是远古社会的杰出领袖,是在远古社会发生巨大转折变化时的英雄。他生活的时代,正是母系氏族社会向父系氏族社会过渡的时代。他的儿子有12个姓,说明当时还遗留随母姓而不随父姓的社会习惯,但他已经是中国历史上首批出现的男性领袖。在他之前,社会组织的基本形式还是氏族部落或部族,在他领导下的“一统天下”,意味着形成了前所未有的部落联盟或部族集团,为国家的诞生奠定了基础。黄帝不仅建立了国家制度的雏形,而且使中国原始社会的发展产生了历史性的飞跃变化,从野蛮时代一下跨入了初步文明的时代,揭开了华夏民族文明历史的第一页,成为中华民族的文明始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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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8 22:52:23 | 显示全部楼层
商族社会的演进-摘自朱彦民先生论文
第二节  社会的演进

商族在迁徙过程中,随着势力的增强,社会性活动的频繁,其整个社会形态、氏族组织也在发生着变化。由母系向父系、由父系向部落联盟的军事民主制,最终向原始的国家雏型过渡、变迁。

一、契时由母系氏族社会过渡到父系氏族社会

象其他上古民族一样,商族世系的出现也是以第一个男子祖先开始的。这个商族最早的男子祖先即是商族始祖契。
但契无明确生父,虽然文献中记载契母简狄是帝喾的次妃,然而却被说成是简狄吞吃了玄鸟遗卵感孕而生契。帝喾虽被称为是商族的远祖,但同时他又是其他众多早期民族的共同祖先,因此他可能是一个较大的部落联盟的称号而已,而并非一个具体的人名。商族早期可能也包括在这个较大的部落联盟之中,商族与有娀氏部族之间存在着族外婚的婚姻关系,而后世文献中把帝喾称为古代帝王,把有婚姻关系的氏族当作帝喾的后妃,显然是根据后世奴隶制度或封建制度的帝王生活而对史前时代的附会。不过,既然古人把帝喾当作商族的远祖,很可能帝喾与商族的产生是有一些关系,或者商族正是以帝喾为首领或标志的一个较大的部落联盟中的一个支族,也未可知。
我们从文献记载中可知,夏商周三族在其民族发展的初始阶段都曾同处于以尧、舜为首的部落联盟之中。《尚书•尧典》:
帝(舜)曰:“俞!咨禹,汝平水土,惟时懋哉!”禹拜稽首,让于稷、契暨皋陶。帝曰:“俞!汝往哉。”帝曰:“弃,黎民阻饥,汝后稷,播时百谷。”帝曰:“契,百姓不亲,五品不逊,汝作司徒,敬敷五教,在宽。”
《孟子•滕文公上》:
舜使益掌火……禹疏九河……后稷教民稼穑……使契为司徒。
《史记•殷本纪》:
契长而佐禹治水有功。
《史记•周本纪》:
帝尧闻之,举弃为农师,天下得其利,有功。
等等,是皆说明,夏禹、殷契、周弃都在这个部落联盟中担任公职。
而依王国维先生[1]、郭沫若先生[2]的考证,舜即帝俊亦即帝喾。殷契、周弃同在帝舜(帝喾)部落中任职与帝喾同时是商周两族的共同祖先有一定的相关之处。
商族卵生商契的神话故事,以及古代文献和甲骨文中所表现的祭祀自契至王亥等商族先公祖先神的诸种情况看,商代始祖契作为第一代男性先祖,标志着父权制在商族的刚刚确立。
正如吾师王玉哲先生言:“大概传至契,商族开始向父系氏族社会过渡。契以下的世系是按父系排列的。”[3]李学勤等先生也认为:“简狄和契之间是商族历史上的一大变局。简狄无夫而生子,契只知其母而不知其父,这正是母系氏族社会的特点。”“古文献中都记有‘殷契母简狄’,把契的母突出来而会少提及父,而提及契父者,皆为附会之说不可信,是商族人在契之前,经历了‘只知其母而不知其父’的母系氏族社会阶段的反映。”[4]商人卵生的创世神话,正反映了商族从父系的萌芽至父权制确立的早期父系氏族社会的事实。
那么在此之前,也就是帝喾和简狄时代的商族,应当处于母系氏族社会的末期。
氏族公社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人类共同体,是原始社会的高级阶段。而母系氏族社会则是氏族公社的典型时期。母系氏族社会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每个氏族成员都是平等的。他们共同劳动,共同消费,没有私有财源和个体家庭观念。当时男子从事狩猎捕渔,妇女从事采集植物、烧烤食物和养育子女。妇女从事的工作具有公共服务的性质,因此女子成为氏族公社的中心,是氏族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当时的社会,仍是以女性为中心,人皆从母以定其居,故只知其母,不知其父。
商族的母系氏族社会,正如罗琨女史所说:“夔为帝喾之说实难定论。然而当我们剥离掉帝喾传说中的后世烙印,似可以看到他们确实代表了类似的历史时代。高祖夔以他半人半猴的形象和半人半神的双重性格表明,他不是真实存在过的人物,而是遥远祖先的假定代表。被称为母猴和女性的农业保护神的身份,标志着他生活的年代包括整个母系氏族社会乃至更早。帝喾在古史系统中虽被尊为神帝,又配以四妃,成了华夏族各支系共同的男性祖先,如据《史记》的《五帝本纪》、《殷本纪》、《周本纪》其元妃有邰氏女姜嫄生弃,是周人始祖;次妃有娀氏简狄生契,是商人始祖;又娶陈锋氏女生放勋,即尧。但传说还有弃因姜嫄‘见大人迹’而生,契因简狄吞鸟卵而生,尧则姓伊祁氏,‘其母在三阿之南,寄于伊长孺家,故从母居为姓’(《五帝本纪》索隐注引《帝王世纪》)。可知尧氏族第一个以尧为名的氏族领袖还处于由母系向父系的过渡中,而弃和契实亦不知其父,皆为第一男性祖先。所以如果在此之前还有一位先祖喾的话,只能是母系氏族制度下女性祖先的假定代表,传说‘俈(喾)母无闻焉’(《五帝本纪》正义注引《帝王世纪》),正暗示他的时代甚至包括母系氏族制度产生以前。”[5]
与此相反,学术界也有人持另外一种观点,即认为帝喾、简狄时代早已不是什么母系氏族社会,殷契、周弃之前就已经是父系氏族社会了。论者从殷契周弃时代商周社会发展阶段的龙山文化各地类型考古学观察、从文献记载殷契周弃时代诸氏族共存社会发展的阶段论述、又从民族学角度对殷契周弃时代商周民族社会发展阶段的解释,认为殷契周弃是与尧、舜、禹活动年代大致相当的时期,而与之相当的考古学文化红山文化和山东龙山文化、河南龙山文化、陕西龙山文化等所表现的社会发展阶段已处于父系氏族时代,论证殷契周弃之前商周民族就已经进入了以男子世系为主的父系氏族社会[6]。这一研究看似颇有道理,可以推翻殷契周弃以前“只知其母不知其父”的传统史学观点,而实际上这一研究犯了将历史研究平面化的错误。根据历史文献记载,殷契、周弃确实与尧、舜、禹大致同时,但不同氏族同时共处并不一定就表明这些氏族的发展都在一个阶段水平上,而实际上由于当时的地理和文化因素的不平衡等原因,当是民族之间的发展水平并不一致,甚至其间的差距很大。一般说来,处于黄河流域中下游的中原部族发展水平较高,因而在当时占绝对的统治地位,这就是华夏民族在古代中古各民族融合过程中居于主导地位的重要原因。商族、周族都远离中原地区,是后来的迁徙、发展和壮大才使得他们入主中原得以成功,其文化水平和社会结构才逐渐赶上了中原部族的发展水平,而其当初的状况并不能和居于中原地区的尧、舜、禹部族相侔。同样,表现在考古学文化也是如此,虽然与殷契、周弃大致相当的考古学文化可以举龙山文化为代表,但是龙山文化是一个同时代的大文化概念,龙山文化各地的不同类型之间也是由较大的差异的。因此我们说,论者以陶尧、虞舜、夏禹、殷契、周弃大致同时而断定商周两族在契弃之前就已达到了父系氏族时期的观点,是比较危险的。要研究商族早期社会形态的进化程度,正确的做法是就商族自己的情况而定,而不是将其攀比于同时期的其他部族。就商族而言,我们还不能过高估计其氏族创始阶段就已达到了什么样的程度。在没有更多的证据的情况下,我们认为依照传统的史学观念,将殷契时期的商族民族发展形态定在由母系氏族社会向父系氏族社会过渡的阶段,是较为平允稳妥的做法。
与此相关,提到母系氏族社会,很容易使人联想起近世学者对商代社会性质的辩论,因为甚至有学者认为直到商代仍处于母系氏族社会发展形态之中。这同样也是一种不正确的观点。
关于商代社会性质的问题,多年来一直是学术界关注的重要课题之一。早在上个世纪二三十年代中国文化学术界进行中国社会史大辩论时,就有学者开始涉及到这一问题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之后,在我国历史学界关于古史分期的学术讨论过程中,又有不少学者论及了商代社会性质问题。六十年代以后,随着郭沫若《奴隶制时代》等著作的问世,学者们逐渐趋向于商代为奴隶社会这样一种观点,但学术界一直还有着不同的看法。归纳起来,关于商代的社会性质,学者们有如下四种不同的认识:即原始社会末期氏族社会说[7]、奴隶社会说[8]、封建社会说[9]、亚细亚社会说[10]等。其中赵诚先生认为,从商代末期甲骨文所表现出来的情况看,“至少商代还不是父权、夫权占绝对统治地位的社会;妇女还不是男性的附属物;……商代不像是奴隶社会,而是处于原始社会末期,母权制的痕迹还多少有所保留的时期。”[11]
我们不同意这种观点,不仅商代已不是母系氏族社会,而且商族早在先商时代其社会性质已跨入了父系氏族社会。这从商族先公自契之后世系非常明确,自上甲之后已被严格地编排入祭祀谱系之中,即可看出其梗概来。至于到了成汤建立商王朝之后的商代,则更是以男性直系祖先为主要祭祀对象、以男性子孙相传承的继统法时代了。商族的先商时代和商代之时,虽然在某些方面保留了一些母系氏族时代的痕迹,但其主流的社会性质早已不复是母系氏族时代的社会特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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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8 22:53:32 | 显示全部楼层
二、商族先商时期的父系氏族社会特征

我们认为,商族在其先商时代的早期,就已经进入父系氏族社会,表现出较为明显的父系氏族社会的典型特征来。
父系氏族社会是继母系氏族社会之后的一个社会阶段,一个由对偶婚向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家庭形态过渡的中间环节。父系氏族社会的时代大约相当于考古学上的铜石并用时代或早期青铜时代。对于中原地区农业部族来说,在第一次社会化大分工(畜牧业和农业分工)之后,男子开始代替妇女而在氏族的经济生活和氏族公社中占据支配地位。而对于本身即是游牧民族来说,其社会化大分工应是以男子为主的狩猎业和以女子为主的采集业的分工。游牧民族主要以狩猎、放牧为生,男子在经济生活中也逐渐占据重要的地位,逐渐进入父系氏族社会。
对于男子在氏族社会生活中的主导地位的确立,也是一个可以用经济学解释的问题。男子既然在父系氏族社会生产和家庭经济中占主导地位,他们也就拥有更多的财产。在母权制按母系计算世系和财产时,男子的财产在他死后要归他出生的氏族,也就是落到了母方血统的兄弟姊妹和姊妹的子女等亲属之手。随着对偶婚的进一步发展,子女已经更多的知道了自己的生身父亲是谁。子女就迫切要求改变这种旧的继承方法,由自己继承父亲的财产,父亲也愿意自己的子女继承自己的财产。但是,财产是不能流出氏族之外的,要解决这个矛盾,就必须改变原来女子留在本氏族中而让男子出嫁的旧传统,变为让男子留在本氏族而让女子出嫁到男方氏族。从此以后,女子从夫而居,由子女继承父亲的财产,血缘世系以父系男子计算。
总之,父系氏族社会的特征是,建立以男子为中心的大家族(氏族),妻子从丈夫而居,世系和财产的继承权以男子从父而计。
父系氏族社会的主要标志,就是男系确定血统关系和继承权。商族自其始祖契之后直至成汤,其世系皆为父子相传而继。
《史记•殷本纪》详细记载了商族自契至成汤的十四世先公的次序,曰:“契卒,子昭明立。昭明卒,子相土立。相土卒,子昌若立。昌若卒,子曹圉立。曹圉卒,子冥立。冥卒,子振立。振卒,子微立。微卒,子报丁立。报丁卒,子报乙立。报乙卒,子报丙立。报丙卒,子主壬立。主壬卒,子主癸立。主癸卒,子天乙立,是为成汤。”《竹书纪年》和《世本》等古代典籍中也有相似的记载。这个记载,虽略有小误,如“报丁”的世系应在“报丙”之后,但该世系体系已经为甲骨祭祀卜辞中所表现出来的商族先公的世次所证实(详见第六章《商族的先公》),大致可信。不过在甲骨文中,“冥”为“季”,“振”为王亥,“微”为上甲,“报乙”、“报丙”、“报丁”为“匚乙”、“匚丙”、“匚丁”,“主壬”、“主癸”为“示壬”、“示癸”,“天乙”为“大乙”。又《楚辞•天问》有:“该秉季德,厥父是臧。”“恒秉季德,焉得夫朴牛?”也是讲商族先公“该”(王亥)和兄弟“恒”(王恒)二人秉承父(季,即《史记》中的冥)德的故事。由此可知,商族在其先商时期也正是建立了以男子为中心的大氏族,继承权为父死子继,是为标准的父系氏族社会的特征。
父系氏族的另一个明显的特征是,妻子从夫而居。商族先商时代在这方面没有直接的证据可以证明。不过有二事可以算作是其间接的证据。其一为王亥淫于有易,其二为成汤娶于有莘。
关于王亥淫于有易而被杀的事件,见记于《山海经•大荒东经》:“王亥托于有易、河伯仆牛。有易杀王亥,取仆牛。”郭璞引古本《竹书纪年》注曰:“殷王子亥宾于有易而淫焉。有易之君绵臣杀而放之。”对于这件事,我们抛开道德范畴而论,其实是一个涉及到族外婚的问题。如果此时商族和有易部族仍处于母系氏族的对偶婚或群婚制度之下,作为一个外族男子的王亥与有易部族的女子发生通奸性交关系,应当是被允许的,王亥不会因此而被杀死。可见此时王亥的一些举措真有些“不合时宜”。也就是说,此时的商族和有易部族已经不复是母系氏族社会的时代,女子从夫而居,有易部族中的女子是有易氏部族男子的财产,不容外族男子前来占有或玷污。
成汤娶有莘氏之女子为妇的故事,则更容易说明问题。《吕氏春秋•本味篇》:“汤闻伊尹,使人请之有侁氏,有侁氏不可。伊尹亦欲归汤。汤于是请取妇为婚。有侁氏喜,以伊尹为媵送女。”类似的故事也见记于其他典籍之中。本来这个故事的用意是在说明成汤右相伊尹低贱出身的,却为我们提供了一个了解商族在先商末期已是女子从夫而居的历史事实。恩格斯在谈到古罗马早期的父权家庭时说:“罗马的父权支配着妻子、子女和一定数量的奴隶,并且对他们握有生杀之权。”[12]伊尹作为有莘氏家族的奴隶,作为主人的一种财产,没有人身自由,听凭于主人的随意处置,像物品一样被当作一种婚嫁的聘礼被送于他人。成汤娶有莘氏女,有莘氏女嫁成汤,皆是女子从夫而居的表征。
这些都说明了商族在先商时代的父系氏族的典型特征。
最近有学者的研究宣称,“商汤时期,包括主壬、主癸、汤、外丙、中壬、太甲,商民族逐渐完成了由氏族社会向文明社会的过渡。再往上推,就社会性质而言,商民族当是仍处于一种氏族社会阶段。”“伊尹与商汤时期,商民族完成了由氏族社会向文明社会的过渡。”[13]
我们认为,这一说法大致是正确的,先商时代的商族是处于一种氏族社会阶段。但是有些过于笼统,比如商族的这个氏族社会究竟是母系氏族社会还是父系氏族社会?商族是从何时由母系氏族社会进入父系氏族社会的?这一笼统的说法,显然是把漫长的商族发展历史作平面化处理了。其次,这一说法也前后矛盾,前言商汤时期包括主壬、主癸、汤、外丙、中壬、太甲,商民族逐渐完成了由氏族社会向文明社会的过渡;后言伊尹与商汤时期,商民族完成了由氏族社会向文明社会的过渡,不知究竟主何者为是。此外,这一观点也有些过于保守,商民族的由氏族社会向文明社会、向国家形态的过渡,应当是一个自上甲时代就开始的过程,并不是到了成汤时期才开始过渡。这样的观点,显然是把商王朝的建立与商民族建立国家和向文明社会的过渡当作一回事了。而众所周知,两者是既相关然而又完全不同的两码事。

三、商族的部落联盟军事民主制时代

军事民主制,是为了说明商族社会形态变化而引进的一个舶来词语。原始社会晚期的父系氏族公社时期,以掠夺财富、人口为目的的战争频繁地发生,即所谓“军事民主制”时期。
这个时代相当于古希腊历史的英雄时代,即荷马史诗《伊利亚特》和《奥德赛》所描述的时代。美国民族学家摩尔根先生首用“军事民主制”一词,用来描述古希腊荷马时代部落联盟组织机构。氏族和胞族的区分构成当时希腊法律的基础。在部落基础上,逐渐形成了许多的小民族(kleine Voelkerschaften),其政治组织形式为:常设的公共权力机关bule(议事会),从中发展出后来的贵族(kratistoi),以及国家机关中的贵族院(元老院);agora(人民大会),直接民主的议事机构(“当部落中每个成年男子都是战士的时候,那脱离了人民的、可以用来和人民对抗的公共权力还不存在。自然长成的民主制还处在全盛时期,所以无论在判断议事会或者巴赛勒斯的权力与地位时,都应当以此为出发点”);basileus(军事首长或“王”),这个词虽然与king(English)、koenig(German)有相同的词源背景,都表示“氏族首长”的意思,但与今天这后两个词语“王”的意思是完全不同的,“在同时存在议事会和人民大会的情况下,其意不过是军事民主制而已”(马克思语)。总之,在英雄时代的希腊,氏族组织仍然很有活力,但已经处在解体的过程中,“财富被当作最高福利而受到最高赞美和崇敬,古代氏族制度被滥用来替暴力掠夺财富的行为辩护”。
也就是说,对于古希腊时代而言,军事民主制包括:议事会,由氏族长老组成;人民大会,由氏族成年男子组成;军事首长,由人民大会选出。军事首长为氏族联盟之王,是对外征战之时的统领,也有生杀予夺的大权在握,但与后世阶级社会的国王享有至高无上权力的情况并不相同。因为有人民大会和议事会,也能保证某些民主的性质,故称军事民主制。我国氏学界引进此语一般是用来指称由原始社会向阶级社会的过渡阶段。
对商族而言,“从王亥到报丁,是由早期父系社会的对偶婚,逐渐向晚期的一夫一妻制(或称专偶婚、单偶婚)过渡时期。这个过渡完成于示壬,故示壬开始有明确的配偶‘妣庚’,父权的萌芽是与对偶婚一同产生……这就是为什么王亥至报丁之间没有‘妣某’相称的法定配偶,而只有妾、母、妻之类的称呼的原因。”[14]我们认为,从示壬到成汤一段时间应属于一夫一妻的单偶婚时期,卜辞中从示壬开始有了配偶“妣某”,并与直系先祖同享祭祀。依摩尔根的理论来看,单偶婚制以明确的形式出现于野蛮阶段晚期,是属于高级野蛮社会,并继续到文明社会的一种婚制[15]。高级野蛮社会,即氏族社会向阶级国家过渡的历史阶段,也即常说的“军事民主制”和“英雄主义时代”阶段。
在商族的诸位先公之中,可称得上是军事民主制下军事首长的人物应当是商族的著名先公王亥。在甲骨文中,王亥的地位非常重要。他是第一个以天干为名号的先公上甲微之父,是商人心目中第一个重要的远祖先公;在其名字之亥字头上往往加一个鸟形字做冠,用来表示对商族图腾崇拜物玄鸟的纪念;对王亥的祭祀典礼异常隆重,不仅有一般的牛、羊做牺牲,而且也有羌人和女奴为人牲(详见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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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8 22:54:34 | 显示全部楼层
六章《商族的先公》)。
王亥作为商人心目中最重要的神祇之一,其神职权能有相当大的威力,他不仅可以“止虫   雨”、“祟王”,商人向其“求年”、“告秋”,而且他可能还是商族的战神,可以影响战争的胜负,因为甲骨卜辞中有不少征伐行动时向他进行的告祭。如:
(1)……于王亥匄工口  ?(《合集》6157)
(2)贞:燎于王亥十南、卯十牛、三南,告其从望乘伐下危?(《合集》6527、6529同文)
(3)贞:燎于王亥,告其从望乘?(《合集》7537)
而这正与王亥作为军事民主制时期军事首长的身份相当。
不仅如此,王亥还是商族先公中的第一个称“王”之人。在此之前,文献典籍中有称商族的始祖契为“玄王”的,但在甲骨文中未见“契”名或“玄王”之名。《史记•殷本纪》:“周武王为天子,其后世贬帝号,号为王。”也未免说之保守,帝王之“王”号不始于周武王,商代人们已称其先公为“王”,如“王亥”、“王恒”、“王夨”等。商人称“王”当自王亥始。甲骨文中的王亥之“王”与后世商王自称之“王”无别,均作?和?之形。
对于甲骨文、金文中的“王”字,学术界有不同的解释。
许慎《说文解字》“王部”训为:“王,天下所归往也。董仲舒曰:古之造文者,三画而连其中为之王。三者,天地人也,而参通之者,王也。孔子曰:一贯三为王。”此说盖依据汉时阴阳易纬之术,并参孔子学说而成。韩康注《易经》曰:“王,盛也。盛德之至,故曰王天下也。”(慧琳《一切经音义》二二•一)亦此类说法之演饰者,均未能得其要领。
近世以来考古发兴,金石学家和古文字学家们依据发现的金文、甲骨文字形,对“王”的字形考释,逐渐揭示了该字的造字本源。
清儒吴大澂先生著《说文古籀补》,即据《盂鼎》铭文注曰:“王,盛也,大也,从二从丄,丄古火字,地中有火,其气盛也。火盛曰王(旺),德盛亦曰王。”
罗振玉先生踵继其说,“盖王字本像地中有火,故省其上画,谊已明白。且据编中所载诸文观之,无不谐也(又皇字从王,故金文或从王,或从土。土非土地字,即王也)。”[16]
王国维先生亦袭此说,且有所发明:“《考工记》:‘画绩之事火以圜。’郑氏注云:‘形如半环。’今观古文诸王字,皆作环形(像火之上炎),可为《考工记》之确诂。又王、旺声同,当以旺盛为本义,许说盖引申之义。”[17]
朱芳圃先生尊乃师说,复为解释道:“王”字“甲文作?,像火炎地上之形。……其上横画或一或二,指火之炎上而大放光明也。祀火为原始社会普遍之习俗。其始也以火为神,继则以熊熊之光象征其威严,因谓之王。逮进入阶级社会后,宰制者之权力无限扩大,前之所以尊崇其神者,今则移以尊崇其首领。此人王名号之所由来也。”[18]
马叙伦先生也作如是观,然其说解有稍有不同,“王,是火向上烧的意思,从火,二声,二是上的初字。”[19]
是皆解“王”字为火者。然亦有释作它物者,如叶玉森先生认为古“王”字像古冠之形:“予疑?或?像古代王者之峨冠……盖王本像古冠形,皇为后期字,仍增一冠形于上,像后制之冕,并从王声。知古代皇王,表异于众者,惟冠冕显著矣。”[20]
郭沫若先生则考证甲骨文、金文中的“王”字与“土”、“士”、“且”字同,实即皆像牡器之形。“在初意本尊严,并无丝毫猥亵之义。入后文物渐进,则字涉于嫌,遂多方变形以为文饰,故士上边为一横笔,而王更多加横笔以掩其形。”“其在母权时代用于以尊其王母者,转入父权则当以大王之雄以尊其王公。且已死之示称之为祖,则存世之示自当称之为王。祖与王,鱼阳对转也。”[21]案,此说别辟蹊径,颇能启发学人心智。
徐中舒先生也以古“王”字与“士”、“皇”为一字,“士、王、皇三字均像人端而坐之形,其不同者:王字所像之人,较之士字,其首特巨。而皇字则更于首上着冠形。”[22]
按,以上说法虽多有发明,但均未能切中肯綮。而早期甲骨学者吴其昌先生释“王”为斧形,我们认为较近本谊。吴氏云:“王字之本义,斧也。甲骨文字作上列诸形……纯粹为斸之类之绘形,与金文义合。《尔雅•释器》‘斧谓之黼。’又《释言》‘黼黻章也。’孙炎注:‘黼文如斧,盖半白半黑如斧刃白而身黑。盖黼即斧之同声假借后起字耳。今考《仪礼•觐礼》云‘天子设斧依于户牖之间’,此斧依在《周礼》则作黼依,《周礼•春官•司几筵》云:‘凡大朝觐、大饷射,凡封国、命诸侯,王位设黼依。’郑注云:‘斧,谓之黼,其绣白黑采,以绛帛为质,依,其制如屏风然。’盖古之王者皆以威力征服天下,故引申之,凡征服天下者称王,斧形即王字,故绘斧于扆,不啻王字于扆,以表示此为王者。及至后世,虽王者已不尽恃武力,而祖先历世相传之遗制,终不敢忘。故于朝天下、觐诸侯、封藩服、会御事之时,仍设绘斧之扆以纪念。既然以示王者威德,且告人以此为王者。惟王者可设斧扆,则王字之本义为斧益彰明矣。”[23]吴氏以后世王者设绘斧之扆以证王字为斧形,颇有见地。只是吴氏又以“王”、“壬”为一字论,有待商榷。

今人学者林沄先生则在吴氏之论的基础之上,续加考论,所言至确,可谓独得“王”字造字之实。林氏认为,“王字在甲骨文中最常见的形体有?、?、?、?、?等几种,而以作?者最早,武丁时甲骨文均作此形。?形,乃?即戍字上半部竖置之形。戍字在廪辛、康定时代的甲骨文中多作?或?形,而王字在廪辛、康丁时代正好也多作?形,可见王字确与戍字有关。有时戍也写作?(如《缀合》二三八,《摭续》一七四,《京津》四八六二等),本象斧钺形,由此可知?乃象斧钺类武器不纳柲之形。”林氏还证明了“王”字的读音也与钺之古名有关,钺古称“扬”,“扬、王叠韵,又同为喻母字,然则王字之得声,当由于钺之本名扬,扬之音转而为王。可见王字之本象斧钺形,可以无疑。”甲骨金文中的“王字的初形即为横置的钺”,而钺正是我国古代“军事统帅权的象征物”[24]。
何以弓矢斧钺就有了象征军事统帅权力的征伐大权了呢?按说斧钺这种东西,本是古代的一种兵器,也是一种用以“大辟之刑”的主要刑具。不过在特殊意义上来说,它又曾长期作为军事统帅权的象征物。如西周时代的《虢季子白盘》铭云:“锡用弓,形矢其央;锡用钺,用征蛮方。”《左传》昭公十五年:“鏚钺、矩鬯、彤弓、虎贲,文公受之……抚征东夏。”《世纪•殷本纪》:“赐(周文王)弓矢斧钺,使得征伐,为西伯。”这些都是后世君王以弓矢斧钺为赐物,并以此象征授予某个大臣或诸侯以征伐大权的记载。我们认为,这当是对历史上已经传承已久的一种制度的的继承。严格说来,弓矢是用来作战的武器,而斧钺则并非武器,而是一种杀头的刑具。所以这种刑具不是用来杀敌的,而是用来整肃军纪的。《尚书•甘誓》中言:“用命赏于祖,弗用命戮于社。”《汤誓》中亦言:“尔不从誓言,予则孥戮汝,罔有攸赦。”《牧誓》中亦云:“尔所弗勖,其于尔躬有戮!”这几篇都是征战之前的誓师之辞,军事统帅都以杀头的死刑威胁那些不听命效力的人。对于那些在军事征战之中临阵脱逃或贪生怕死之辈,或不听军令之徒,最高军事长官肯定是要加之以刑具、惩之以刑罚的。所以,用以屠戮罪犯或逃兵的刑具,应当就是这种象征着军事首领权威的斧钺之具。《尚书•牧誓》:“(武)王左杖黄钺,右秉白旄以麾。”《说文解字》“戉”引《司马法》云:“夏执玄戉,殷执白戚,周左杖黄戉,右秉白旄。”都是说明“钺”这种仪仗之物,代表着不可一世的军事首领的升杀予夺的无上权利。直到西汉《淮南子•兵略训》中仍有类似的记述:君王授命于将军权力之时,“亲操钺,持头授将军其柄曰:从此上之天者,将军制之。复操斧,持头授将军其柄曰:从此下至渊者,将军制之。”可见,斧钺作为军事权杖的影响至大,源远流长。
附图三十七:殷墟妇好墓发现的商代青铜大钺
这种以斧钺为军事权杖的遗制应早在先商时代就已形成了。因为文献记载中有证据表明,商汤之时已经手持斧钺,挥师伐敌了。《诗经•商颂•长发》:“武王(成汤)载旆,有虔秉钺,如火烈烈,则莫我敢遏。”《史记•殷本纪》:“汤自把钺,以伐昆吾,遂伐桀。”那么以斧钺权杖象征军事首领的地位的起始时代,当在成汤之前,也就是商族的先商时代。
林氏对“王”字形字义的考证,是颇有贡献于学术界的。不过,林氏以“王”字象斧钺之形的考证,旨在说明商代之时仍处于方国联盟时期,商王就是军事民主制之中的军事首领长官。这与我们的观点大有不同,我们认为,商代之时已经早已进入了阶级社会形态,已经是较为发达的奴隶制宗族城邦国家了。
这中间所以有如此大的误差,我们认为是利用古文字研究古代名物之时,有一个方法和原则的问题在其中。
甲骨文字形所反映的一些名物,与其所反映的对象在商代的(甚至是商代早期)的形态多不一致。这中间有一个不小的时间差。因为商代晚期的甲骨文已是一种较为成熟的文字,其时代距造字之初当有数百年的距离。商代虽然还在使用这些甲骨文字形,但到了商代晚期,某些事物尤其是那些容易发展变化的事物的形状、名物的状态,可能已经远远不是甲骨文字形所反映的情状,而是有了较大的发展了。所以我们在利用甲骨文进行商代名物考证之时,一定要遵循这样一个原则:可以利用甲骨文辞即甲骨卜辞等的内容,用来说明发生商代晚期某时的事件,但不能以字形考证作为主要证据来说明字形所反映的事物在商代之如何、之有无;不过在有了考古学实物证明的前提下,字形的识别可以作为一个辅证。
甲骨文中的“王”字形字义的考证,就存在这样一个问题。甲骨文时代也即商代晚期,此时商代君主所以仍然称“王”,是因为这一称号沿袭已久,约定俗成,仅仅是沿袭传承下来的一种名号而已。其实其性质早已不是军事首长所能含盖得了,其内核实质已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所以考证清楚了甲骨文“王”字的字形所象、字义所指,并不见得就一定代表了商代晚期商“王”生存状态和性质意义。对于这一点,林先生也是注意到了的,如其所言:“就我们公认的历史知识而言,商周时代的王,并不只是作战时的主帅而已,而是掌握全国最高行政权力的‘予一人’了。”[25]但是他仍然认为“商代的‘王’的实际意义,显然并不是指某一方国的军事首领,而是方国联盟的最高军事统帅”,是“联盟军的总指挥官”[26]。不免有些自相矛盾。

我们认为,“王”字字形所象,代表的是该字造字初期也就是早于甲骨文数百年前“王”者的身份特征。而这个造字初期极有可能是成汤建立商王朝以前的先商时代,具体说来,应该在商族大肆武力扩张、军事较为强盛的相土至王亥时代。
这正是商族人们的英雄时代,由于此时部族之间的战争是以武力掠夺为目的的,军事首长的地位和作用就显得更为重要。“王亥”、“王恒”、“王夨”等这些人的“王”之名号,不是后世的所谓君王和王后之“王”,而正是“王”字的最初的意义。
“因此由这象征物演化成的王字的本义,最初只表示军事统帅权,以后随着国家的出现才演化成奴隶王国中握有最高行政权的统治者。见于卜辞、活动在商王朝后期历史舞台上的昆王、次王、取王(见《合集》6•9375、9376)可能正代表了这种演变的中间环节,而商人的高祖亥也冠以王字,则是表明他是‘英雄时代’的一位领袖。”[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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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8 22:55:31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了更好地理解商族在这一个阶段的发展状况,我们不妨重温一下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军事民主制”这个词语的解释,以及对世界历史上处于同样发展状态的其他民族的描述。马克思说:“巴塞莱亚——希腊作家用来表示荷马时代王权(因为它的主要特征就是军事统帅)这个字,在酋长会议和人民大会存在的条件下,只不过是军事民主制的变形而已。”[28]恩格斯则更是详细地论述了在国家产生以前的军事民主制,指出了有议事会及人民大会与之并行的非世袭的军事首长,乃是后来世袭的国王权力的前身。恩格斯指出,类似的情况在古罗马、古阿兹忒克人和古日耳曼人中也有存在。他说:“其所以称为军事民主制,是因为战争以及进行战争的组织现在已成为民族生活的正常职能。邻人的财富刺激了各民族的贪欲。这些民族把获得财富看成是最重要的生活目的之一。他们是野蛮人。进行掠夺在他们看来是比进行创造性劳动更容易,甚至更荣誉的事情。以前进行战争,只是为了对侵犯进行报复,或者是为了扩大已经感到不够的领土;现在进行战争,则纯粹是为了掠夺,战争成为经常的职业了。”“掠夺战争加强了最高军事首长以及下级军事首长的权利,习惯地由同一家庭选出他们的后继者的办法,特别是从父权制确立以来,就逐渐渐变为世袭制,人们最初是容忍,后来是要求,最后便僭取这种世袭制了;世袭王权和世袭贵族的基础奠定下来了。”在军事民主制时代,“整个氏族制度就转化为自己的对立物;它从一个自由处理自己事务的部落组织转变为掠夺和压迫邻人的组织,而它的各机关也相应地从人民意志的工具转变为旨在反对自己人民的一个独立的统治和压迫机关了。”[29]
我们从商族在先商时代有王亥托于有易而发生的掠夺财产的战争的记载可知,商族在王亥时代已经处于象古代希腊荷马时代的那样一种社会性质,即为军事民主制时期,王亥等商族首领就是军事民主制度下部落联盟中的军事首长。

四、早期国家的出现

研究中国国家起源问题的学者们,多把注意重点放在夏王朝的建立国家这一点上。无庸讳言,夏王朝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成型国家形态之一。但古代每个强大的民族如商、周诸族的发展,也都有逐渐向国家形态过渡的趋势,不过只是时间、地点、规模、方式的不同罢。如若不然则无法解释上古时代“天下万国”的史实。
对于中国境内的早期民族形成国家情况,尤其是对中原(中国)国家形成问题,学者们多有论述[30],在此不再赘述。
按照马克思主义学说的观点,人类在悠久、漫长的发展过程中,经历了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等几个社会形态阶段。这一论断是在较大的世界范围之内得出的一种概括性的结论,实际上并不是所有的民族和国家的实际发展状况都是如此;但是在原始氏族公社公有制向私有制转化的过程中,作为人类历史发展转折点的国家出现了,则是一个各民族大都经历了的较为普遍的发展阶段。“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31]的确,国家的产生是一种历史现象,随着阶级的产生而产生,随着阶级斗争的发展而完备。
从氏族社会向国家社会的转化,并不是两大板块之间明晰的跳跃,而是存在着一个叫“早期国家”的过渡期。许多学者对它进行了假设,把它划分为:未发达的早期国家、典型的早期国家和转变中的早期国家三种类型。国家经历了漫长的历史年代,而最终形成并不断完善发展为成熟的国家。国家由从奴隶制国家、封建国家到现代的资本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
而现当**古人类学研究成果表明,国家产生过程中有所谓“游团”、“部落”、“酋邦”、“国家”等几个社会演进阶段,并以此替代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国家产生之前的“部落联盟”、“军事民主制”等概念。最近故世的美籍华裔学者张光直先生曾经系统地概述了“游团”、“部落”、“酋邦”、“国家”这些概念及其所代表的社会发展阶段,同时还将它们与中国考古学文化的各个发展阶段相对应。对应的结果是:旧石器时代和中石器时代相当于游团阶段;仰韶文化相当于部落阶段;龙山文化相当于酋邦阶段;从三代(夏商周)到春秋、战国、秦汉相当于国家阶段[32]。
也有一些学者从文化进化的角度,详细区分了部族、部落氏族、民族、酋邦、国家等名词的外延和内涵,并提出了产生国家之前的“部族国家”和“前国家”概念。这些学者认为,部族是指介于部落氏族与民族之间的社会共同体,部族的规模比部落氏族要大,它是由多个部落氏族所构成的族群[33]。酋邦是有一群文化形态大致相同的氏族部落所组成的,其规模也比部落要大;酋邦内部已经出现了明显的贫富分化和社会分层,但是由于血缘纽带依然牢固地存在,社会并没有因为贫富分化而发生阶级对抗,也没有因为分层而分裂崩溃;在酋邦内部,部落酋长和族人依然保持着氏族时代传统的权利,但是已经出现了凌驾于他们之上的、拥有最后决定权的最高领袖——帝;酋邦与部落联盟最大的区别在于前者有集权的最高首脑,而后者是平等的联合,这就是由酋邦演变而成的国家往往是专制政体和由部落联盟演变而成的国家往往是民主或共和政体的内在原因[34]。按,这些概念的澄清很是必要,这比以往的研究笼统地称国家的雏形为“早期国家”确实进步了许多,对进一步深入而准确研究早期国家的起源和国家雏形的性质等有关课题是极为有利的。
那么,国家的雏形(“早期国家”或“部族国家”、“前国家”)是如何形成的呢?按照中原地区农业文明的国家形成之路,国家的产生有这么一种条件。在新石器时代的末期,人类开始使用金属器,逐渐进入了金属器时代。金属器的使用,促使了原始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引起了社会大分工和交换的发展。把畜牧业分离出来的第一次社会大分工和把手工业分离出来的第二次社会大分工之后,剩余产品更多地出现,商品交换从偶然变为经常,且出现了以交换为目的的商品生产。这些为私有制的产生创造了物质前提。同时,随着生产力的发展,集体劳动逐步被个体劳动所代替,而个体劳动则生产了个人所有的要求——私有观念形成了。于是,私有制由此产生。
生产力的发展、剩余产品的出现,使一部分人剥削另一部分人的剩余劳动成为可能。而阶级的形成,主要是通过以下两个途径:1、外部途径。“氏族部落或个人把外族人变为奴隶,这是阶级产生的最初途径。”当作战勇猛被普遍歌颂时,战俘便不再被屠杀或收纳入族,而是为战胜者所驱使以压榨其劳动。2、内部途径。在生产和交换过程中,在对外战争和掠夺中,一部分人因积累起较多的财产而先富起来,成为氏族贵族(尤其是拥有权力的酋长和军事首领);另外一部分人因贫困和负债而沦为了依附民和债奴。经过这两个途径,原始公社内部分裂出贵族与平民、奴隶这两大对立面——阶级出现了。私有制与阶级这两个条件的成熟,为国家的形成提供了前提。
“除了自由人和奴隶之间的差别之外,又出现了富人和穷人间的差别。”[35]如此,利益的差异和奴隶制的影响逐渐削弱了氏族传统的互助和平等的原则。但是,氏族部落权力组织对阶级的形成以及由此产生的阶级矛盾无可奈何。阶级矛盾的存在引发了剥削阶级与被剥削阶级之间、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之间围绕着经济利益而进行的政治斗争。所以,新兴的贵族为了使自己的财产和特权在斗争中不致受到伤害,需要一种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通过强制手段缓和社会冲突,把各种矛盾保持在秩序允许的范围之内,保证私有财产不受外敌入侵和内敌的危害,使一部分人对另一部分人的压迫和剥削永久化。这种特殊的力量便是国家。正如列宁所说的:“在阶级矛盾客观上达到不能调和的地方、时候和程度,便产生国家。”[36]同时,随着国家的逐步形成,个人的权力(如军事首长等)就越显突出,而最终成为了国王。与此相适应的是,原来的氏族的公职人员也由社会公仆转变为社会的主人,维护氏族共同利益的机关转变为统治社会的机关。对于这些转变,恩格斯这样分析道:氏族的“这些机构,作为整个集体的共同利益的代表,在对每个单个的公社的关系上已经处于特别的、在一定的情况下甚至是对立的地位,他们很快就变为更加独立的了,这种情况的造成,部分地是由于社会职位的世袭——这种世袭在一切事情都是自发地进行的世界里差不多是自然而然地形成的——部分地是由于同别的集团的冲突的增多,而使得建立这种机构的必要性增加了。”“政治统治到处都是以执行某种社会职能为基础,而且政治统治只有在它执行了它的这种社会职能时才能持续下去。”[37]这其中不仅有对内阶级和经济的利益冲突,而且也由对外的部族冲突和公众权力运作的演变等因素。
对于早期国家的起源原因和社会背景,许多的学者都作了较为深入的研究,还提出了诸如“灌溉说”、“贸易论”、“对外防御和对外征服论”、“阶级斗争论”、“人口压力说”、“水利工程说”等理论。这些理论和学说都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和参考价值。可是,无论如何,所有的理论都不能不承认这样一种现实:“氏族制度已经过时了。它被分工及其后果即社会分裂为阶级所炸毁,它被国家所代替了。”[38]当一种生产关系不再适应生产力的发展时,必然会被另一种生产关系所代替。于是,国家便在氏族的废墟上产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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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家的产生过程可以看出,国家的实质是一个阶级统治另一个阶级的暴力工具。它是统治阶级为维护其阶级利益而建立起来的、用以保证他们对社会进行统治的组织。在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依靠国家这一标志公共权力的暴力机构,使他们也同时成为政治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但国家作为缓和社会冲突的力量,在具有阶级性的同时,必也具有公共权力性(纵使它是从属于阶级性的)。它通过负担一定的社会职能,营造着社会的和谐。
关于国家形成的途径,恩格斯研究了西欧历史之后,得出国家的形成有三条不同的途径:雅典是最为纯粹,最典型的,国家在原有氏族成员内部发展起来的阶级对立中产生的;罗马是另一途径,国家是在原有氏族成员和外来平民的斗争中,即平民和贵族的斗争中产生的;日耳曼又是一条途径,国家是作为征服外族扩大领土的直接结果而产生的,即为了统治被征服地区,就需要把氏族组织变为暴力机关[39]。可见各个民族形成国家的方式都是不同的。
如果说西方学者关于国家产生模式的研究理论,主要是综合了世界范围内的一些典型民族早期国家产生与发展的道路,并不真正适合于中国古代早期国家的产生情况;那么,现当代中国学者对于中国早期国家的起源研究,其关注的对象主要是集中在中原农业民族的发展与演变,也并不真正适合于中国境内所有的民族向国家形态演进的模式。尤其是与中原农业文明如夏民族的国家演进模式绝不相同的商族,其进入早期国家形态的时间、背景和方式,应另当别论。
我们知道,商族是一个由北方迁徙到中原的部族。就商族的特定历史过程和发展特征来看,它向国家形态过渡的途径、方式自然就不同于中原部族的国家模式。其进入国家的途径不像是中原农业文明的因社会分工导致的私有制产生而形成,与中原部族的治水、战争、或阶级斗争等方式相比,其形成国家的原因更多的像恩格斯所论的第三种情况:即通过征服而产生的:为了统治被征服地区,就需要把氏族组织变成暴力机关。
如果说商族的国家产生途径像日耳曼征服式,有些生搬硬套经典作家理论或西方学者观点,那么我们还可以依照中国后期历史的发展情况来说明。那就是,商族的国家产生道路,有些象中国历史上所有北方骑马民族入主中原建立国家的模式。随着迁徙中的征服,地域的扩大、人口的增多、族属的复杂,原来的氏族组织已极不适应统治更宽泛的地域和人民,在这种情况下,急需要一套比氏族组织更高级更开放的社会管理方式来适应新的情况。这一比氏族组织更高级的管理形式便是商族的国家雏型。
我们认为,上甲微之时,商族已经进入了国家雏形形态。虽然我们知道,商族早在始祖契时就曾担任虞舜部族国家的司徒,相土之时商族已经占有了广阔的领地,王亥、王恒兄弟之时商族的首领已经称王,这些都表明了商族在灭夏建立商王朝统治之前,已经逐渐进入了准国家或前国家形态,但是作为正式进入国家形态,商族必有一些标志性的历史事件发生。甲骨文的研究表明,王亥是以地支为名的最后一人,而上甲是以天干为名的第一人。这说明二者之间必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王宇信先生认为,“上甲微打败了有易,获得大量财富和奴隶。不仅进一步扩大了他作为商族首领的权力和巩固了他的地位,而且这场战争加速了商族历史的发展。”[40]我们认为确实如此,商族与有易部族的此役,使得商族有了革命性的变化,而这个变化就是商族此时已经成立了国家标志。与此相关的,罗琨女士认为,商族国家的形成与出现,是商族军队讨伐有易部落的一个重要后果[41]。“从上甲微开始,商人的社会组织终于突破了氏族制的躯壳进入了国家”,“上甲微建立了新的奴隶制国家,作了第一任君王。”[42]我们非常同意这种说法。
上甲微在其父王亥死于有易之后,有一番大的作为,首先是调查王亥的死因真相,其次是消灭异己势力的叔父王恒,再者是乞师河伯援助,最后是讨伐有易部落告捷。在这一系列的重大举措之中,虽然文献记载寥寥数语、语焉不详,但从罗氏对王亥、上甲微史迹的复原研究中可知,上甲微充分发挥和表现了他的聪明才智。对于杀父仇敌的成功讨伐,更是他在商族民众中的威信大为提高。尤其是他在内部权力之争中,谋事老成,果敢干练,一举挫败了王恒及其子对商王室王位的觊觎阴谋,并凭借着自己的军事实力和名声威望,取得了商族领袖的职位。这就是屈原在《天问》中所以疑惑而发问的:“眩弟并淫,危害厥兄,何变化以作诈,而后嗣逢长?”
如果按照商族军事民主制条件下的制度,上甲微也许得不到商族的最高领导权位。但是他凭借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军事功勋,破坏了领袖职位的继任确立必须经过议事会认可的古老制度,在经过一番诈以计谋、血腥杀伐之后僭取了领袖职位。为了能够保持自己作为统帅的合理性,上甲微就确立了一套首领在王族中世代相继的制度,从而破坏了军事民主制度下首领传承所经过的民主仪式。这样,一种与族众相分离的公共权力机构得以建立,这就标志着商族的早期国家已经形成。
商族的早期国家始自于上甲微,这在甲骨文材料中也有明显的线索表露。甲骨文中,王亥的亥字写法往往在亥字之上画一鸟形,据研究这是商族图腾的标志[43]。这标志着商族在王亥时代,仍有血缘纽带、氏族制度残存的痕迹。而王亥、王恒之“王”称,则表明它们是军事民主制下的军事首长,王亥、王恒时代仍处在军事民主住度下的父系氏族社会,尚未进入国家的范畴。而上甲微则不同,他是商族祖先中第一个以日为名的先公,在甲骨文中还被称为“高祖上甲”,作为后世众多受祭祖先的大宗之首,享受着无与伦比的隆重祭典,这是其父辈王亥、王恒所不能比拟的,也是后世众多商王也不敢望其脊项的。
这一切只能说明,上甲微所以受到商人千百年的推崇与祭祀,不仅仅是因为他打败了一个有易部族,更重要的他建立了一个商族国家,商族从此走上了一个更为光明的发展之路。
有人认为,商族是在商汤灭掉夏王朝之后才建立起国家的,即把商王朝统治政权建立和商族部族国家形成两个概念等同起来。这些观点是把夏商周三代王朝统治政权看作是前赴后继式的了。事实并非如此。夏商周三个民族进入早期部族国家的时间和空间都是相互重叠和相互交错的。也就是说,在夏王朝统治之时,商族也已经作为一个部族国家与之并行而立了。
张光直先生曾就三代的纵横关系作过深刻的分析,可为我们的上述讨论佐证:“从新旧文字史料上看,夏商与商周,在时代上都有相当的重叠。换句话说,商是夏代列国之一,周是商代列国之一。夏商周三代的关系,不仅是前仆后继的朝代继承关系,而且一直是同时的列国之间的主从关系,而朝代的更替只代表三国之间势力强弱的沉浮而已。”[44]所以有学者相信,“商在成汤以前,长期以来就是一个不平常的国家。”[45]甚至有学者认为,“商代国家发生在王亥时期”[46]。不过从目前的材料来看,把商族早期国家的形成划在上甲微以后才是较为妥当的,因为王亥在商族早期历史上固有其重要地位,但其时在社会形态的演进上委实看不出有什么大的变化。
按照学术界一般的理解,国家产生的标志主要有文字的产生、青铜器的出现、城墙的建筑、一夫一妻制的确定、按地域来划分它的国民、公共权力的设立、阶级或阶层的存在、相当于国家首领的人物出现,以及其他如乱葬坑、传子制的形成等。这些标准是在归纳众多国家形成过程与众多学者们的研究结论而得出,学者们对于这些标准的见解可能是非此即彼的排他性的,甚至还会有其他的一些标准。而具体到每一个民族产生国家的道路,则这些标准不可能全都具备。对于中国早期国家的产生,学术界比较公认的一条标准就是,虽然作为统治和服务而用的强力性的公共权力已经建立,但严格的按地域来划分民众这一标准却并不彻底、并不单一,中国早期国家中更多的是民众普遍生活在地域区划和血缘家庭这样双相结合的宗族制度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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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8 22:57:15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商族而言,其先商阶段已具备公共权力(包括军队和首领职权)、文字、青铜器、按地域划分其血缘家庭组织制度之下的国民等条件,因此可以说,商族至迟在先商时代的中晚期已初具国家形态的雏型。
1.商族此时的公共权力设立,包括拥有军队、监狱刑罚以及商人先公即部落联盟军事首领的地位和权力的确立。先商族有军队是自不待言的,不然便无法理解它在迁徙过程中的征服行动。可以想见,随着军事扩张的发展需要,军队数量在增多,实力在加强。据有些学者研究,至少到商汤时,商族还建立了亲兵队伍[47]。商族先商时的刑罚(只能说是刑罚而不能说是刑法,因为它有刑无法,到商代建国以后的刑法也是以刑为主、法为辅)是与军事首领的强制权力联系在一起的。这从商汤率兵伐夏时留下的《汤誓》中可以看出。在这篇不长的誓词中,成汤的语言变幻为两种不同的语气形式。起初还有点与众人商量讨论的味道,后来渐露其狰狞的嘴脸:“尔不从誓言,予则孥戮汝,罔有攸赦。”不仅搬出上帝来威胁众人,不管众人同意与否,“今朕必往”,决意弧行,而且以刑罚(戮、孥)相加。这里已可见到一种构成“公共权力”的强制手段,这正是恩格斯所说的国家形成的重要标志中不可或缺的部分。
2.按地域划分商族统治之下的血缘家庭组织制度下的国民,也是这一阶段商族已开始进行的改革。尽管这一改革出现的时间较晚──成汤时才明显出现。这就是成汤时咎单所做《明居》内容的历史背景。商族的军事征服、扩张的结果,是领土扩大、人口增多、随着亲旧官僚的各地分封,把同宗族人分散到被征服的各族土地上去,基本打破了过去同宗族聚居一处的传统。当然这种分封只是分族,并不说每个分族已完全不按家族聚居。而是各个分族仍按地域的划分,聚族而居在一起,这是一种融地域区划与血缘家庭为一体的居住形式。马融言:“咎单,汤司空也,明居民之法也。”前文言居民之法是指居住建筑而言,但它也应包括以地域安置居民的意思。《礼记•王制》:“司空执度,度地居民。”“凡居民,量地以制邑,度地以居民,地邑民居,必参相得也,无旷土,无游民,食节事时,民咸安其居。”所谓“司空明居”之法大概指的就是如此。“量地以制邑,度地以居民”,就是按地域划定聚落点来安置居民,来安置各个被分割开来的分族。这种情况,在成汤灭夏前后是很可能存在的。
3.青铜器在先商时代也已开始出现了。尽管数量不多,但在先商文化漳河型不少遗址中发现有小件青铜器,如邯郸涧沟遗址发现了柄刃不分的青铜小刀一件[48],峰峰矿区北羊台遗址先商层中发现了5件青铜小刀[49],下七垣遗址先商层中出土了两件铜镞[50]。这些青铜器都是小型器物,尚未有青铜礼器出现,而且有可能是从中原的夏文化学来或引进的。但作为文明、国家雏型的出现的标准之一,青铜器开始出现毕竟已开启了商代鼎盛发达的青铜文化的先河。
4.文字在商族的先商时代开始出现是完全可以肯定的事。因为商代甲骨文已是较为成熟的文字,其前必有一个漫长的形成和发展过程。商代前期,虽然还没有象后期那样发现大规模卜辞文字的盛况,但已有文字遗存的少量资料了。《尚书•多士》:“惟尔知,惟殷先人有册有典,殷革夏命。”所谓“册”、“典”,当是竹木简刻契文字。(简牍文字比起甲骨文、陶文、金文来,当是商周更普遍存在的文字形式,只是由于这些文字载体的质料易腐,耐久性差,今天绝少见其实物。)由此我们认为,当其他古代民族尚未发明和使用文字时,殷商先人首创文字。这是一个伟大的发明,是中国文化史上的一块丰碑。殷商先人发明了契刻文字,所以名其族首领曰契。契者,锲也,刻也。大概最早的文字不是书写的,而是刻划的,如在陶器上、在竹木简上、在占卜甲骨上、在玉石等器上,今天考古发现中有许多史前的陶纹刻划,即是其证。
总之,商族国家的形成之路,颇有些与后世那种周边游牧民族入主中原的模式相似,或者可以说有些像是征服者日耳曼式的模式。具体来讲,就是商族在其军事民主制度渐趋没落之时,由商族的著名先公上甲微通过讨伐敌对部族,在取得巨大胜利的基础之上,凭借着赫赫功勋和军事实力,一举捣毁了旧的氏族制度与机构,建立了商族的早期国家。商族国家的建立,是商族发展史上重要的一座里程碑,它为后来商族进一步的入主中原、灭夏建商铺垫了第一块坚实的基石。
最近有学学者研究认为,《诗经•商颂》里有伊尹与商汤配享上帝、共受先王祭礼的记载。从社会史角度看,伊尹与商汤王“二头盟主”的特殊关系实际上是氏族社会禅让制度的遗存[51]。这是对先商时期商族社会性质的较为新颖的一个解释。这比张光直先生的商代氏族轮流执政的说法更进了一步。禅让制度固然是氏族社会中曾经存在的一种王位继承制度,但是我们认为,商族此时已经不是氏族初期阶段,而是已经进入早期的国家社会了,王权的私有和世袭制度的确立,早已不是那个适宜于禅让制度存在的时代了。因此我们认为,这种为了说明伊尹在商族历史上尊崇地位而削足适履的做法,是不能反映当时社会历史真貌的,而且从文献记载来看,也没有关于商汤与伊尹禅让的记载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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