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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郝天祖

红楼梦》造假罪魁祸首陶心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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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31 13:48:39 | 显示全部楼层
据曹立波、张俊和杨健三人合撰的调查报告《北师大<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版本来源查访录》(载《北京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1期),经过三人为期8个多月的查访,初步断定“北师大藏本”的整理者为陶洙,该抄本上的一些朱笔批语为周绍良“补录”;据周绍良回忆,陶洙1952或1953年时,将这个抄本卖给了现在的中国书店。
调查报告称“一些朱笔批语”为周绍良“补录”,这是完全说不过去的。有兴趣的读者可以去翻一翻“北师大藏本”的影印本,确认为周绍良亲笔笔迹的朱笔批语大量存在,不但有眉批和回末批,还有行间夹批,所谓“补录”之说毫无疑问是企图掩盖事实的谎言。周绍良对曹立波三人的说法更加荒谬,他说:“我也不是存心要补,我是随手看到给补上的。”对比影印本,大家可以清楚地看到,绝大多数朱笔批语都是出自周绍良之手,陶洙抄的是正文和少量朱批。
现今任教中央民族大学的曹立波指导的硕士研究生高文晶在其毕业论文附录的《陶洙生平查访录》中披露,高文晶于2011年1月12日电话采访陶洙的孙女、北海幼儿园主任陶扬,陶扬明确告诉高文晶说,“我刚和我哥哥通过电话了,他说那本书(按即“北师大藏本”)的确是我爷爷抄的”。陶扬的这位哥哥正在编家谱,陶扬还说“我大姑的女儿在北师大图书馆”。
联系曹立波等人的调查报告和高文晶的毕业论文,陶洙和周绍良合作炮制“北师大藏本”是一个无可否认的清楚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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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洙亲笔抄写了“北师大藏本”的正文和少量批语,周绍良抄写了绝大多数朱笔批语。)
那么,“北师大藏本”又是如何卖到北师大图书馆去的呢?曹立波等人的调查报告也得够清楚,该本是1957年卖到北师大图书馆的,当年的《中文图书登录簿》上登录号为342510-17,书价为240元;购入该抄本的经手人是周騄良(调查报告误为周禄良)和当时的图书馆副馆长李石涵。
据周对曹立波等人说:“师大这本书登录的时间是(19)57年,就是57年购进的。这是琉璃厂一个书店送来的,当时旧书不好卖,他们一个星期送来一次,让咱们挑。买进以后,有人看过,说是新抄本,根据北大本(按即现藏北大图书馆的‘庚辰本’)抄的,可是没对过。”
调查报告没有写清楚的是,周騄良究竟是何许人。我查到的第一个情况是,周騄良生于1922年,安徽东至人,1943年高中毕业,1954年起在北京师范大学图书馆工作。我再查周绍良家族的《世系大表》,发现周绍良和周騄良原来是堂兄弟——周馥有两子,长名周学熙,次名周学煇;周学熙生子周叔迦,周叔迦生子周绍良;周学煇生子周明椿,周明椿生子周騄良。
周騄良没有说清楚的是,“北师大藏本”究竟是琉璃厂的哪个书店送来的。但这个抄本后有一个方框型的签章,下边一行字为“北京市图书业同业公会印制”,方框中有一个长条型小章刻着“前门区议价组”。前文已经明确,这个抄本实际上就是“中国书店”送来的,陶湘投资、孙承俭经营的修绠堂于1956年并入中国书店,孙承俭及其弟子们是中国书店早期的骨干成员。周騄良想不起来这个“北师大藏本”究竟是孙承俭的哪个弟子送来的吗?
从调查报告来看,周騄良等人买进“北师大藏本”时根本就没有做鉴定,事后鉴定又发现是“新抄本”。曹立波等人拜访了曾在北师大图书馆工作过的陈宪章,陈是购书情况的知情人之一。调查报告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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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31 13:50:12 | 显示全部楼层
【书买进以后,与其他《红楼梦》版本相比,显得很贵。于是,图书馆就请专家来鉴定。当时,请了红学家范宁先生,参加鉴定的还有赵进修先生。据陈先生介绍,范宁先生的结论是:“这部书是过录本。”我们问:“范宁先生看了多久?”陈先生说:“没看多长时间。”从此以后,图书馆就按“过录本”的结论来处理这部书了。】
一部新抄的“过录本”,卖出了240元的高价,比其他《红楼梦》版本贵很多,这看起来至少是图书馆方面的一个“技术性失误”。可是,事情可不是“技术性失误”这么简单。大家首先要对“240元”是高价这个问题有明确的概念,这个问题对于认清“北师大藏本”造假售假的本质非常关键。
1957年的240元到底贵不贵?贵到什么程度?今天的人们不容易对此有明确的了解。如果有人想当然地认为这240元只是相当于今天的2400元,甚至24000元,那就很容易得出“北师大藏本”并不贵的结论。要知道1957年的240元究竟有多贵,就得准确了解当时的物价和生活情况。
1955年2月21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发行新的人民币和收回现行的人民币的命令》,命令规定:新人民币自1955年3月1日起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新旧币的折合比率,定为新币一元等于旧币一万元。从1955年5月10日起,全国城乡市场上流通的货币已全部是新人民币。“北师大藏本”的240元售价,就是以新人民币币值来计算的。
我首先随机抽查了五十年代几个地方的物价情况,折合新人民币来看是这样:
【1953年11月的四川重庆,大米统购价每100市斤为8.4万元(新币8.4元),统销价每100市斤为9.4万元(新币9.4元)。
湖南新化县,1953~1959年,中等稻谷统购价每100市斤为6.35元,统销价6.71元。
安徽太湖县,1953~1959年,三等生猪收购价每100市斤为29.4~34.5元,母鸡收购价每100市斤为45~52元,鸡蛋收购价每100市斤为28~58元。】
然后,我查证了北京市1957年时的生活情况,以下是《人民日报》1957年4月20日和21日连续两天的长篇报道,主要写的是北京第一汽车附件厂工人冯广智的家庭生活实际情况。记者叶剑韵写得很细致,有点有面,情况是这样:
【第一种类型是富裕户。工人的工资收入按供养人口平均,每人每月在十五元以上者。他们的生活状况是:全部吃细粮,肉食经常;如果生活不铺张,可以做到月月有节余。这类户叫丰衣足食户,在工人中约占10%左右。
第二种类型是中上等户。按供养人口平均,每人每月12元至15元者。生活状况除了保持以细粮为主,两三天内吃一次荤菜外,如果计划的好,每月稍有节余。这类户占工人总数的32%左右。
第三种类型是中中等户。按供养人口平均,每人每月在10元至12元者。这类户的家庭生活状况是,细粮为主,必须吃部分粗粮,肉食不经常。在正常的情况下,伙食和零用、季节换衣可以自理。如果生活计划安排得好,除收支平衡外,每月可剩下少量的钱,这类户占工人总数的38%左右。
第四种类型是中下等户,也就是季节性的困难户。按供养人口平均,每人每月在8元至10元者。他们的生活状况是粗细粮各半,一个月一两次荤菜;在正常情况下,如果计划的好,月头月尾不致于用的空空的。但到季节换衣,工人本身和家属生病时,就会发生困难。这类户在工人中所占的比例在18%左右。
第五种类型是经常困难户。每人每月平均在8元以下者。这样的家庭生活状况是以吃粗粮为主,菜蔬以咸菜为主。每月发的油票只能用三分之一。吃熟菜炒菜的机会一月三四次。这类户在产业工人中几乎没有,只有在杂工及其他从事简单劳动的辅助工中,因为收入少孩子多,才会出现这种情况。这种人在第一汽车附件厂占不到全厂人数的1%。
五级车工冯广智每月的工资是65.5元。全家六口,按供养人口平均,每人每月的生活费是10.92元。这是附件厂第三种类型中中等的生活水平。】
请大家看清楚,在1957年的北京,一个居民每月只要11元就能过上中等日子。按每月30天算,一日三餐总共1斤米,每月30斤米,按米价9分/斤来算,每月米钱才2.7元。假设每月吃10斤肉,按肉价3角/斤,每月肉钱才3元。按1斤鸡蛋共3枚来算,每天吃一个蛋,每月吃30个共10斤鸡蛋,以5角/斤计,每月蛋钱共5元。
陶洙单是卖“北师大藏本”就得了240元,在北京可以过上两年中等日子了!
周绍良告诉曹立波,说陶洙当时“很穷”,这是在撒谎呢。陶洙当时就一个孩子,即1933年10月21日出生的陶祖伟,这是晚年得子;陶祖伟1951年高中毕业后就留校(今天的北京市第二十九中学)任教,这是有工资的,可以养活自己。(参见《陶祖伟传略》。陶西平著:《北京市普通教育年鉴1993》。北京出版社,1993年6月出版。)雷梦水又说,陶洙“暮年僦居六部口,逾八十,佣书为生,间于字画见之”。可见陶洙晚年仍有挣钱的能力,跟富贵周家相比虽然“很穷”,跟普通北京市民相比却算是宽裕的了。
对“北师大藏本”作鉴定的,先是范宁,后来又有赵进修。赵进修是老舍的外甥,是老舍三姐的长子,生于1911年,四十年代进入辅仁大学图书馆任职,后来成了业务骨干。1952年院校大调整,辅仁大学被撤销,并入北京师范大学,赵进修就成了北师大图书馆的业务骨干。北师大图书馆长期以范宁“过录本”的鉴定意见来处置“北师大藏本”,就是认为这个本子没有什么价值,那么范宁究竟何许人也?他的意见为何如此重要?
范宁,江西瑞昌人,生于1916年8月7日,卒于1997年12月5日。范宁1937年考入北平师范大学,1939年转入西南联大。1942年,范宁大学毕业,随即考入西南联大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师从闻一多。1944年研究生毕业后,范宁经闻一多介绍参加了民主同盟。1948年,范宁被聘为清华大学讲师。1953年,应郑振铎、何其芳之邀请,范宁进入新成立的北大文学研究所,被聘为副研究员并负责文研所图书馆工作。1956年,北大文研所归属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学部,范宁任为副研究员。1957年,范宁开始任《光明日报》副刊《文学遗产》编委,又参与闻一多全集修订工作。文化大革命一开始,范宁以“资产阶级反动学术权威”的罪名被揪出。1979年,范宁的职称被评为研究员,当年《红楼梦研究集刊》创刊,范宁出任顾问。总的来说,范宁的著述跟《红楼梦》关系不太多,但他曾是中国红楼梦学会的“理事”。以我有限的阅读来判断,范宁跟“红学家”们的方法论和学术品德大相径庭。
早在1962年撰写“脂本”之一“梦稿本”影印本跋文时,范宁就“枪毙”了“高鹗续书说”,这在当时很需要一点勇气。范宁是这样写的:
【自从有人根据张问陶《船山诗草》中的赠高鹗诗“艳情人自说红楼”的自注说“《红楼梦》八十回以后皆兰墅所补”,认定续作者是高鹗,并说程伟元刻本序言是故弄玄虚,研究《红楼梦》的人,便大部接受这个说法。但是近年来许多新的材料发现,研究者对高鹗续书日渐怀疑起来,转而相信程、高本人的话了。……因此,张问陶所说的“补”,只是修补而已。】
1964年,范宁又进一步谈到这个问题,他写道:
【高鹗续书的证据,全部的也是唯一的就是《张问陶诗集》中那一条附注而已。旧红学家发现这条材料,并不十分重视。只是到了新红学家手里,才大肆宣扬,并用这条注子大胆地否定了程伟元、高鹗在序言中的话。最近,高鹗的诗集《月小山房遗稿》发现了,其中有《重订红楼梦竣工题》诗一首,还和《红楼梦序》一样,只承认我参预订正工作,不曾补写。所以我们可以完全撇开近年来许多新的材料发现不谈,单就张问陶的诗注可靠性大呢?还是程伟元、高鹗本人的话可靠性大呢?从这方面来考虑问题,我相信程、高本人的话,对张问陶诗注持怀疑态度。我不太理解,为什么张问陶的诗注比程、高本人的话的权威性要大些?为什么“没有理由证明张问陶是撒谎”,而有理由诬蔑程、高本人是撒谎?有人说高鹗不敢公开承认自己续写后四十回是有政治上的原因,害怕文字狱。其实这是想当然耳。文字狱对于写书和写序以及刻书都是一律平等的,待遇公平,决不偏袒。程、高敢承认写序和刻书,不敢承认写书,决不是有什么政治上的顾虑。
末了,还得说一说,“补”字解释问题。我说“张问陶所说的‘补’,只是修补而已。”我的意思是说:张问陶所说的“补”(请注意引号),在我们今天根据新发现的材料看来,实际上只是做了一些修补的工作而已。并不是说“补”字的字义在这个地方应该解释作“修补”。而且事实上,高鹗续写《红楼梦》与否问题,凭一个字的训诂,是解决不了的。在这里,我不想做无补于实际,徒费精神的工作。
(范宁:《关于高鹗续<红楼梦>及其他》。中国社会科学院科研局组织编选:《范宁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年出版。第390~391页。)】
以上材料说明一个问题,范宁在1957年时就是一位“学术权威”,他不媚俗,不阿世,稍微一看就准确判定了“北师大藏本”的本质。北师大图书馆有什么能耐推翻范宁的鉴定意见呢?
事实很清楚,陶洙和周绍良合伙炮制的“过录本”“北师大藏本”不经鉴定即以离谱的高价卖进了北师大图书馆,这不是造假售假,那什么才是造假售假呢?卖书的是以孙承俭师徒们为业务骨干的中国书店,买书的是陶洙老哥们陈垣当校长的北师大,经手的是周绍良的堂弟周騄良,图书馆里还有陶洙的亲戚在任职,这造假售假真可谓“产销一条龙”呢。
前文指出,何以证明陶洙是“伪造贩卖一系列‘脂本’的罪魁祸首”呢?非常简单——找出陶洙的亲笔笔迹,跟系列“脂本”上大量的正文和朱批笔迹做笔迹鉴定,事实清楚,铁证如山。现在,陶洙亲笔炮制的“北师大藏本”现身了,“红学界”垢污积深数十年的欺世谎言,就到了粉身碎骨的宿命终点。
笔迹鉴定彻底摧毁百年“红学”大厦,请看下文分解。
————————————
【编者注】本文首幅配图为北影版《红楼梦》剧照。电影版红楼梦本着尊重原著的态度,基本保留了后40回对各主要人物结局的交代。
(责编:贾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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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31 14:07:45 | 显示全部楼层
罪魁祸首陶心如(中)

—— 伪造贩卖“脂本”、“程乙本”和涉曹雪芹材料的陶洙罪恶一生


陶洙(1878年~1961年)早年生平经历不详,中年以后(以1911年辛亥革命为界)主要活动范围在北京和上海,与中国近现代史上众多政坛显贵、皇亲国戚、文化名流及学人雅士等交往密切。
据我研究,陶洙早年的一项主要活动是在上海从事古籍刊印,并借当时《红楼梦》流行的风气,伪造与《红楼梦》有关的假古籍牟利。做出这个判断的理据,首先在于一部号称“嘉庆二十二年丁丑(1817年)刊本”的《痴人说梦》正是陶洙伪造的假古籍。关于《痴人说梦》,本专栏后文将会详细谈及,本文仅做概要介绍。
《痴人说梦》长期以来被认为是浙江乌程(今湖州市吴兴区)的“文化名人”范锴(1764年?~1845年?,号“苕溪渔隐”)所著。《痴人说梦》之《镌石订疑》篇将一个所谓的“旧抄本”与流行的“程甲本”作正文对比,列出了异文共42条(实际上是一篇“校记”)。该“旧抄本”不同于“程甲本”的这些异文恰恰分别全同或非常接近于陶洙亲手伪造的多个“脂本”(绝大多数仅有极不重要的异文)。
从多方面的史实来看,陶洙正是通过沿袭和校改该“旧抄本”的这些异文(而非《痴人说梦》的“校记”)炮制出一系列“脂砚斋评本”的,因此陶洙必定收藏了该“旧抄本”;同时,由于该“旧抄本”完全不见于其他信史文献的著录,因此陶洙就是该“旧抄本”的伪造者。由此推论,本身疑窦重重的《痴人说梦》就是陶洙伪托范锴而炮制的假古籍。
目前发现的最早于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出版的上海桐荫轩石印本“王希廉、蝶芗仙史合评本”《增评加批金玉缘图说》(又名《全图增评金玉缘》、《足本全图金玉缘》,“蝶芗仙史”评订)大量引用了《痴人说梦》的“校记”,因此历来身份不明的“蝶芗仙史”极可能就是陶洙的化名。该“合评本”就是陶洙借着当时王希廉评本大为畅销的势头伪造的假古籍。
1911年8月至11月间,狄葆贤主持的上海有正书局出版了《国初抄本原本红楼梦》上集十册,卷首有署名“德清戚蓼生晓堂氏”的《石头记序》,这个版本就是通称的“戚序本”或“有正本”,后世的“红学家”也将此本归入“脂本”系列。本专栏前文早已指出,这个号称“戚蓼生序”的“清初抄本”就是彻头彻尾的假古籍,因为它的双行夹批大量剽窃和篡改了张新之的独创评点;而伪造“戚序本”的罪魁祸首就是狄葆贤和陶洙。
辛亥革命之后,陶洙忽然有了机会进入官场。本专栏前文已经述及,陶洙的兄长陶湘在清末是朝廷重臣盛宣怀的心腹,又与袁世凯关系密切;陶洙的同乡董康在清末和民初都是位高权重的法律界大腕。陶洙得以进入官场,当然跟这些权势人物会有关系;以目前我所掌握的资料来看,陶洙之所以能够进入官场,直接跟洪述祖有关。
洪述祖何许人也?洪述祖,字荫之,江苏常州人,生于1855年,是清代名人洪亮吉的五世嫡孙,是中国现代戏剧家洪深的亲生父亲,是刺杀宋教仁的“主谋”,于1919年被判处死刑。
据宗清元所撰《刺宋主凶洪述祖形迹》(载《常州地方志通讯》1987年第3期)介绍,洪述祖在辛亥革命前混迹于上海,为人经手购买军装和机器等,获利颇丰,捐官“候补道”,后升任“直隶矿务局总办”。洪述祖在任上擅自私借洋款,贿卖矿山,中饱私囊,遭清廷革职,永不叙用。1912年,南京临时*政*府*成立,与北方袁世凯控制的北方政权在上海展开谈判,洪述祖随其姑父赵凤昌为袁世凯效劳。议和告成后,洪述祖被内务部总长赵秉钧任命为“内务部机要秘书”。因洪述祖甘以效命,得袁世凯信任,1913年3月赏勋之典,袁特封其“三等嘉乐章”。
宗清元写到,洪述祖“因强行安插陶洙、陶毅(两人都为常州人)等,引赵阖署不满,一度发生集体辞职风潮”(第28页)。结合其他史料来看,这就是陶洙进入官场的开始。
洪述祖与陶湘、陶洙兄弟等人的关系非常密切,其交往始于何时暂不可考。郑逸梅回忆录之《袁寒云撰〈辛丙秘苑〉的始末》等文在述及洪述祖刺杀宋教仁案时,简要谈到了洪述祖和陶湘的交往。郑逸梅写道:
至于洪述祖衔袁世凯使命,在刺宋案中更有显著的表现。友人方重审和常州陶兰泉很交好,兰泉告诉重审说,有一天,兰泉在上海,忽有一电话自新惠中旅馆打来,兰泉一问,是同乡洪述祖。他素恶洪经常告贷,然又不能不去应酬一下。到了旅馆,见洪穿了海龙袍子,雍容华贵,且与巨镜前,频频照着,大有顾影自怜之概。洪见兰泉来了,便大谈乡情及朋踪往还事。兰泉深讶洪一下如此阔绰,但又不便探问。不数日,宋被刺案轰动社会。陶再访洪,他已北上作丑表功了。
(《郑逸梅选集》第2卷,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1年6月出版,第113页。)
按郑逸梅的回忆,洪述祖既经常向陶湘借钱,刺杀宋教仁之前又邀约陶湘叙旧,可见洪陶两人关系非同一般。
张耀杰著《民国背影——政学两界人和事》(浙江人民出版社,2008年12月出版)则谈到了洪述祖与陶洙的密切关系:
在江苏常州的博物馆内,收藏有洪述祖的一方“共和砚”,网络中也流传有洪述祖赠送安徽合肥人李经即“新梧先生”的“共和砚”拓本,其正面题词是“新梧先生鉴存 述祖”;右边是篆书“共和砚”,落款为“壬子十月观川居士属陶心如篆并刻”;砚背墨拓中的跋语是“中华民国三年即甲寅八月吉林宋小濂铁梅氏获观”。(《〈袁氏当国〉的历史谬误》,第30页。)
在宋小濂的跋语之后,另有砚铭墨拓:“辛亥九月,砚得,主共和诏书起于此,勒铭左侧志忘,中华男子洪述祖。”(第31页。)
“壬子”即1912年,“观川居士”即洪述祖。但张耀杰误认为“陶心如”是江西南昌的书画家“陶家瑶”。这枚砚台之所以被称为“共和砚”,是因为1912年2月12日隆裕太后颁布幼年皇帝溥仪的退位诏书,最初就是用此砚起草的。洪述祖嘱托陶洙为这枚珍贵的历史文物书篆勒铭,亦可见他们二人之间的关系极为密切。
关于洪述祖与陶湘、陶洙兄弟密切关系的叙述,最令人困惑的是洪陶之间的姻亲关系,我目前所见主要有以下三种。
美国学者包华德主编之《中华民国史资料丛稿 译稿 民国名人传记辞典 (第六、七、八分册)》(上)述及洪述祖之子洪深时称:“洪深和前中国银行行长陶兰泉的女儿结婚,后来离婚了。”(沈自敏译,中华书局,1986年12月出版,第77页。)
杨春忠编著《洪深年谱长编》(中国戏剧出版社,2009年6月出版)则在“1912年(民国元年)19岁”的条目最后写道:“洪深进清华之前,由父母做主,与比自己大3岁的千金小姐陶氏结婚。她出身官宦人家,是洪述祖挚友陶心如的女儿。”(第11页。)
范方俊著《洪深与二十世纪中外现代戏剧》(文化艺术出版社,2003年出版)却写道:“洪深早年赴清华读书间曾奉父命娶了父亲的同事及好友陶心如的妹妹陶氏为妻,但这桩婚姻仅维持了很短的一段时间即告破裂。”(第119页。)
如前所述,陶洙生于1878年,而洪深生于1894年,陶洙是否有生于1891年并嫁给了洪深的女儿呢?从情理上推断,这是不可能的,陶洙不可能在13岁时就已结婚生子。
回顾陶湘自撰之《武进陶湘字兰泉号涉园七十年记略》,陶湘于光绪十七年(1891年)娶恽氏为妻。在此之前的1888年,陶湘嗣父陶锡祺生了一个女儿陶丽贞,陶湘称之为“七妹”;在此之后的1893年,陶锡祺又生了一个女儿陶顺贞,陶湘称之为“九妹”。1894年2月,陶湘长女陶祖瑸出生;1897年正月,陶锡祺又得一女陶福贞,陶湘称之为“十一妹”;1898年年底,陶湘次女陶祖嘉生。洪深究竟娶的是哪一位陶氏的女儿呢?
从史料来看,洪述祖与陶湘陶洙兄弟是“忘年交”的亲密关系,属于同辈。若其子洪深娶陶湘陶洙之妹,则只能是生于1893年的陶顺贞;但这意味着洪述祖抬高了自己的辈份,似乎不合情理。因此我推断,洪深娶的应该是陶湘的长女、生于1894年的陶祖瑸(后改名陶瑞宝),二人同年,女方略长。由此可见美国学者包华德的叙录是正确的。大概因为陶湘的几个妹妹跟自己的女儿年龄相仿,后人就弄混淆了。
从洪深《印象的自传》一文所谈到的婚姻情况来看,我亦深信他的第一位妻子就是陶湘长女。洪深写道:“我头一个妻子看不起我,和我离婚。固然她的嫁我,完全由于家庭的支配,无所谓什么双方的自由意志;然而两人间未尝没有相当的好感和情爱。不过她是个过惯千金小姐的生活的;生在官宦之家而又为母亲所钟爱,所以不知不觉地吸收了许多官场的坏习气。她有一位堂房姑娘,比她早嫁一个月,丈夫是实缺知县,新娘出花轿便被称为太太;而我呢,只是一个青年学生,离开做官太远了,免不了使她内心失望和鄙夷。她虽是很少形之于色,但我不会不深切的觉得,破裂乃是必然的了。那官场的种种丑恶,本来我自己做少爷,沾染得很深的,从此以后我深恶痛绝。”(转引自《洪深与二十世纪中外现代戏剧》,第120页。)
1912年前后,陶湘正是春风得意马蹄疾,此前曾被清廷诰封为“资政大夫”,此后又先后出任招商轮船局及汉冶萍煤铁矿等处董事、财政部荐任上海中国银行监理官、公举山东峄县中兴煤矿公司董事、天津裕元纱厂经理、山东鲁丰纱厂常务董事、天津中国银行、重庆中国银行、上海交通银行、北京交通银行总行代总经理等职,生活极为奢华**。陶湘看不起落魄的洪述祖,千金陶祖瑸看不起穷书生洪深,自在情理之中。
不过洪述祖看来很够“义气”,一旦出任“内务部机要秘书”,即强行将亲家之弟陶洙和陶毅塞进内务部任职。
从有限的史料记载来看,陶洙在内务部官职不大,作用不小。梁思成遗孀林洙所编《中国古建筑图典》(北京出版社,1999年出版),述及“中国营造学社成员”之陶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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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31 14: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陶洙 1880—?字心如,江苏无锡人。陶湘弟,前清附生。历任内务部人事科长,芜湖关监督。敌伪时期(1938)任伪*政*府*司法委员会秘书长。曾为印刷陶版《营造法式》出力。”(第928页。)
这段文字至少有三处史实错误,如陶洙的出生年代和籍贯都错了。查民国时期芜湖关监督名录,陶洙从未出任该职。至于陶洙是否担任过民国时期的“内务部人事科长”,暂时无从查考。
据中华民国1913年12月24日《*政*府*公报》,内务总长朱启钤颁布内务部部令第七十四号,陶毅等人被派在“庶务科”办事,陶洙等人被派在“民治司”办事。
据中华民国1914年7月《*政*府*公报》,内务总长朱启钤于7月18日发布第九号公报,将陶洙等人“派在典礼司办事”;同一天的第十号公报,又将“佥事”陶洙“派充典礼司第二科长”。
陶洙在典礼司干了一件大事,他与朱纶、陶毅三人为民国*政*府*拟订《暂行祭祀冠服制》。这是一部以明代祭服制度为主体,并结合所谓“周制”概念而拟订的祭祀冠服条例。1914年8月,政事堂礼制馆颁布正式的《祭祀冠服制》,定型的祭祀冠服对陶洙等人弄的那套东西做了很大的改造。1914年冬至,袁世凯在北京天坛举办了中国历史上最后一次祭天典礼,祭祀冠服就是按照《祭祀冠服制》来定做的。
陶洙对祭祀服装的研究,终于在袁世凯复辟帝制的丑剧中派上了大用场。张伯驹在《袁世凯登极大典之筹备》一文中写道:
登极衣冠,则由陶洙设计。冠用平顶,皇帝十二旒、卿九旒、大夫七旒、士五旒。上衣下赏,绣山龙火藻八章。武职仍旧,惟帽章改为双龙,将中嵌红珊瑚,校中嵌蓝宝石,尉中嵌水晶等珠。
皇帝军服,左右胸绣双龙。黄龙袍由庶务司长郭葆昌承办,命大栅栏瑞蚨祥制衣,特绣金龙,双目皆嵌以精圆珍珠。
(《紫禁城》1981年第2期,第9页。)
陶洙为袁世凯设计龙袍,可谓百分之百准确的史实。因为袁世凯是张伯驹的表伯,张伯驹跟袁世凯的几个儿子是同学和至交,张伯驹的父亲张镇芳和叔叔张锦芳为袁世凯登基出过大力,陶洙跟张伯驹的关系又非常密切。
我看到这个史实,深感到陶洙是个毫无道义原则、“有奶便是娘”的坏家伙。袁世凯复辟,陶洙去奉承;日寇入侵,陶洙又去卖身投靠。所谓“礼义廉耻”,在陶洙那里一文不值。
据陶菊隐《北洋军阀统治时期史话》,袁世凯的龙袍造价80万元,共有两套,一套祭天时用,一套登极时用。“龙袍用赤金线盘织龙兖,通体缀以明珠,并嵌以钻石。此外还有平天冠一顶,四周垂旒,每旒悬珍珠一串,冠檐缀以大珠一粒”(第135页)。
可笑的是,如此昂贵的龙袍,竟然被郭葆昌塞进了假货。张伯驹在《续洪宪纪事诗补注》第三十四则写道:“时日本有人造珍珠,光彩圆润,与真者莫辩,故此金龙双目之珍珠亦有伪者,当为庶务司经办中饱,已不赀矣。”
更可笑的是,“旷代逸才”杨度原也想借承制龙袍大发一笔横财,不料这美差竟被朱启钤活活夺了去,气得痛哭流涕,几乎要甩手不干“筹安会”的“建国大业”。后来袁世凯的侄儿袁乃宽出面调停,从朱启钤那里要来3万大洋送给杨度,这才平息了一场内讧。
未及龙袍正式加身,袁世凯就在众叛亲离、四面楚歌声中暴毙。陶洙设计的龙袍最终只能做了袁世凯的裹尸布。
袁世凯的垮台并未影响陶洙的仕途。1918年,隶属内务总长的“筹备国会事务局”正式承担组织“第二届国会选举”的任务,于4月23日派出临时视察员前往各省,陶洙被派往山东省,陶思澄则被派往江苏。
不过到了1918年年底,陶洙似乎不再担任*政*府*官职。据当年12月7日发布的第1028号*政*府*公报,内务总长钱能训在《呈大总统为本部筹备国庆典礼办事人员分别请奖文》中称:“前内务部佥事陶洙等八员各专职司最为得力,拟请给予勋章。”
陶洙离开官场后,主要做什么呢?本专栏前文在述及董康时就提到,董康和陶洙在1918年年底至1938年年初这近20年间,一直在法源寺内文楷斋为徐世昌刻书,刻的是《清诗汇》和《清儒学案》这两部大书。
除了与董康紧密合作,陶洙在文化艺术界相当活跃。
1920年,民初北方画坛领袖金城(1878年~1926年)得到总统徐世昌的出资相助,集合当时北京、天津地区最负盛名的艺术家和收藏家,例如陈师曾、陶瑢(按即陶湘的孪生弟弟)、贺履之、陈汉第等人,共同发起组织“中国画学研究会”,金城被推为会长,周肇祥任副会长,陶瑢受聘担任“评议员”,为学员讲艺论学。一时入会者有200余人,陶洙也在其中。

(“中国画学研究会”会员合照,摄于1921年。第一排左起第四人为陶洙,第五人为金城,第六人为周肇祥,第七人为贺履之。最后一排右起第一人为惠孝同。原图由台湾曹国鑑先生提供,转拍自台湾邱敏芳论文《民初北方画坛领袖——金城生平与艺事》。)
“中国画学研究会”曾四次举办“中日联合绘画展览会”,其中第二次联展陈师曾携去参展的齐白石作品受到日方高度赞赏,间接促成齐白石在北京画坛名声大噪。金城病逝后,日本*政*府*为表扬金城对中日文化交流的贡献,曾派专人来华褒赠勋“三等瑞宝章”。
1925年,陶湘出版《李仲明营造法式》,陶洙曾为之出力。
1926年9月,张叔驯和程文龙等人在上海贝勒路口蒲柏路(今黄陂南路口太仓路)鸿仪里2号(旧房已拆)创办中国第一个钱币学研究团体“古泉学社”,次年出版《古泉杂志》(中国正式出版的最早的钱币专业杂志)。该学社成员人数众多,不少都是名重一时的大收藏家和大学问家,如罗振玉、董康、袁克文(袁世凯次子)、宝熙(满清皇族之后)、李国松(李鸿章之侄孙)等人。陶洙担任学社的“评议员”。
1930年2月,中国营造学社正式成立。按入社先后为序,创始人朱启钤排第一,陶湘名列第二,陶洙排第十四位,梁思成排第十七位。
1935年4月,董康二次赴日访书,邀陶洙同行。
1937年,董康受侵华日军之邀,出任华北伪政权要职,历任华北伪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委员、议政委员会常务委员、司法委员会委员长、最高法院院长等职。陶洙于1938年出任伪*政*府*司法委员会秘书长。
1943年春,陶洙作山水画一幅(见下图),并题诗一首,充分暴露出这个无耻之徒在国难当头生灵涂炭之际洋洋自得酸文假醋的丑态。诗云:“萧洒茅亭远市尘,眼前花木四时春。读书自乐烟霞趣,不是山中避世人。”

日寇投降后,董康躲进德国医院,直至病死,未受到国民*政*府*的审判。另一个大汉奸、华北伪政权政务委员会委员长王克敏也被逮捕,1945年12月26日于南京老虎桥监狱自杀身亡。
陶洙似乎没有因为出任伪职遭受牢狱之灾,他在北京的旧书店有投资(参见李经国:《周绍良先生红楼梦研究侧记》,《红楼梦学刊》2003年第三辑,第5页),生活过得相当不错。据周汝昌生前回忆,1949年1月19日,陶洙突然造访困居北京东四牌楼七条胡同的周,周当时看到的陶洙是这副模样:
只见垂花门内走来一位老者,身材不高大,神态自如,身穿“礼服呢、水獭宽领”大衣(此乃当时高雅富裕人士的外出冬衣,无此则显得寒酸了)。(周汝昌著:《我与胡适先生》。漓江出版社,2005年8月第1版,第125页。)
新中国成立后,陶洙似乎遭受了新政权的沉重打击。据周绍良回忆说:“他抄书的本领很大,抄过很多善本书。我们请他补书,给他点儿钱,他很穷。”(曹立波、张俊、杨健著:《北师大〈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版本来源查访录》。《北京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2 年第1 期〈总第169 期〉,第117页。)
不过,从现有公开的文献资料来看,陶洙的生活似乎并不像周绍良说的那么悲惨,至少他的文化生活是相当丰富的。
张伯驹曾有每逢花期必去北京西山大觉寺赏杏花、玉兰的爱好,同游者常有傅增湘、夏仁虎、郭则沄、叶遐庵和陶洙等人,诸人在寺前亭上修禊赏花。
1950年秋,张伯驹、潘素夫妇鉴赏清代大画家王翚的绝世精品《吴山积雪图》并留下题跋,张伯驹的题跋写道:“庚寅秋日中州张伯驹题,武进陶心如同观。”(如下图)身份敏感的陶洙这次没有留下题跋。

1950年冬和1953年年初,陶洙两次得观明代大画家陈淳的精品画作《花觚牡丹图》并留下题跋(见下图)。一个题于右裱边上:“金粉不施真宝贵,图乐相对是平安。药农道兄得白阳墨笔花卉,出时欣赏题藉志眼福。庚寅冬忆园识。”钤“陶洙之印”(白文方印)。一个题于画签上:“‘白阳山人墨笔平安富贵图’精品。庚寅冬迟老人得于京师。壬辰新正,陶心如署,签图志眼福。时年七十又五。”钤“陶心如”(白文方印)。

(图片来源:网友“香如故”博客)
李经国在《周绍良先生红楼梦研究侧记》一文中写道:“1953年9月,周汝昌先生的新作《红楼梦新证》在上海一个出版社出版。出版后,反响很大,洛阳纸贵,抢购一空。陶洙看到《红楼梦新证》轰动一时,便想把他正在抄校的本子整理成一部新的最好的脂评《红楼梦》,并设想此本出版后,必然引起比周书还大的反响。绍良先生与陶洙先生很熟悉,知道他的这一想法后,便从陶处借这个本子来看。当时陶先生的抄校工作尚未做完。同时,由于陶先生对《红楼梦》并不特别熟悉,所以在抄写时出现了一些脱漏和错误。于是,周先生便又据庚辰本对陶本作了一些校补,因此在这个本子上留有一些周先生的笔迹,之后,就把这个抄本还给了陶先生。此后,陶先生大约自己又加以补充(或请别人加以补充),使之成为一个完整的八十回抄本。至于陶本如何被北师大收藏,详情不得而知。可能是陶先生身后,家里将这个本子卖给了中国书店,中国书店又转售给了北师大。”
李经国的这一大段述评,在一些重要问题上并不实事求是。事实上,这部“北师大藏本”就是陶洙伙同周绍良伪造的假古籍。“北师大藏本”的面世,是陶洙伪造贩卖系列“脂本”、“红学界”高层人物长期隐瞒真相等欺世谎言的溃堤管涌。证人、证言、证物俱在,这横行数十年的深重罪恶,还能继续肆虐吗?
(待续)
(责任编辑: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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